白城護照怎么辦理?白城護照辦理的條件是什么?白城護照辦理需要哪些材料?白城能護照在哪里辦理?
辦理條件
(一)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公民應當申請普通護照;
(二)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
1、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
2、無法證明身份的;
3、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4、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
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6、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7、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后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公民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遣返回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自其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被遣返回國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以內不予簽發護照。
辦理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境)申請表》;
(二)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三)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及復印件;
(四)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五)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的,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白城現役軍人辦理護照需要的材料
白城未滿十六周歲居民辦理護照需要的材料
白城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辦理護照需要的材料
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持申報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現役軍人應當向其所屬部隊駐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
(二)對符合簽發規定的,將數據上傳至省級公安機關制證;
(三)有出國奔喪、探望危重病人的;出國留學的開學日期臨近的;
前往國入境許可或者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的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認可的其他緊急事由情形之一,可以申請加急辦理。經審批同意,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簽發。
申請人本人持受理單直接到省廳領取證件;
(四)制證完成后,申請人到受理的公安機關領取普通護照
白城護照辦理注意事項
辦理地點
1.白城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務大廳
辦公地址:白城市洮北區公園東路14號三樓
咨詢電話:0436-3252336
投訴電話:0431-85611681
節假日值班電話:0436-3252336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白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
聯系電話:0436-3252336
地址:白城市公園東路14號
白城出入境辦證大廳詳細地址
辦理時限與費用
一、辦理時限:
3個工作日。
二、辦理收費:
1、收費標準:首次200元。
白城護照辦理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