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上面需要對老人,小孩,孕婦讓座,對帶弱勢群體需要提供一定的幫助。國家對待殘疾人士特別是給予了相應的福利。對殘疾人的不同方面進行不同程度的補貼,我們也需要對這類人群給予一定的關愛,因為他們是十分需要他人的呵護。接下來小編為大家整理最新牡丹江殘疾人補貼政策及創業扶持政策,僅供參考。
一、牡丹江殘疾人補貼政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各地可根據各自實際,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本實施辦法施行前各地實施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政策,其補貼標準低于本實施辦法規定標準的,按照本實施辦法執行;高于本實施辦法規定標準的,執行原標準。
二、牡丹江殘疾人創業扶持政策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7〕28號)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黑政規〔2017〕27號),就進一步做好我市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1.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聯動。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工作的優先目標,科學把握宏觀調控方向和力度,加強經濟政策與就業政策銜接,在制定產業、貿易、投資等重大政策時,綜合評價對就業崗位、就業環境、失業風險等帶來的影響,促進經濟增長與擴大就業聯動、結構優化與就業轉型協同。強化投資項目就業導向,圍繞“一路一帶”“龍江絲路帶”等重大戰略,引導勞動者面向主導產業、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等實現就業創業。在安排公共投資與重大項目建設時,同等條件下優先安排創造就業崗位多、勞動收入增長快、催生創業空間大的項目,充分發揮政府公共投資、重大項目建設對就業的拉動作用。(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務局等負責。列第一位者為牽頭單位,下同)
2.促進產業發展與就業轉型協同。全面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農業現代化建設,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發展特色縣域經濟和農村服務業,挖掘農業就業潛力。著力推進工業立市,做大做強生物醫藥、裝備制造、綠色食品加工和“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術、新材料、新能源等戰略新興產業,促進就業持續增長。大力發展金融服務、集疏運、節能環保、旅游休閑、文化體育、健康養老等現代服務業,提高服務業就業比重。(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農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旅游委、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金融服務局、市商務局、市科技局等負責)
3.發揮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落實小微企業降稅減負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有關政策,落實支持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扶持政策,促進小微企業壯大,增強小微企業就業吸納能力。加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向小微企業開放力度,為小微企業產品研發、試制提供平臺,支持小微企業協同創新。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照規定給予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和崗前技能培訓補貼。[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開發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社局、各縣(市)區政府等負責]
二、支持新就業形態發展
4.推進新興業態發展。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發展以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新經濟,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將財政、信貸等相關優惠政策及鼓勵創新創業政策向符合條件的新興業態企業和新就業形態延伸。引導新興業態與傳統行業融合發展,促進新業態帶動傳統就業,幫助更多傳統行業勞動者轉入新業態就業。改進新興業態準入管理,推動政府部門帶頭購買新興業態企業產品和服務。(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農委、市林業局、市商務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等負責)
5.完善適應新就業形態特點的社保制度。支持勞動者通過新興業態實現多元化就業,新興業態企業應當依法與其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可按照規定享受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其他從業者可按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養老、醫療保險和繳納住房公積金,探索適應靈活就業人員的失業、工傷保險保障方式,符合條件的可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和自主創業扶持政策。利用“金保工程”,加快建設“網上社保”,為新就業形態從業者參保及轉移接續提供便利。利用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臺,為跨地區就業的繳存職工提供異地轉移接續服務。(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負責)
三、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
6.優化創業環境。持續推進“雙創”活動,全面落實創業扶持政策,營造良好創業環境。加快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實施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推進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全程電子化,發放電子營業執照。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堅持“多取消,審一次,真備案”,動態調整權力清單、責任清單、中介服務清單,推進集中審批、并聯審批和“互聯網+”政務服務。(市雙創辦、市發改委、市編辦、市行政審批局、市工商局等負責)
7.培育創業載體。發揮政府引導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利用各級政府清理出來的非辦公類資產和閑置樓宇資源改擴建、新建一批孵化基地、眾創空間。發揮創業基地資源集聚和輻射引領作用,為創業者提供指導服務和政策,對確有需要創業的企業,可適當延長創業周期。根據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實體數量和孵化效果給予一定獎補。支持市內高校、職業院校利用現有教育資源、產學研合作基地、創業孵化基地、閑置廠房等,建設公益性大學生創業孵化園。對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按大學生企業入駐面積給予每月5元/平方米的創業孵化補貼。對入駐大學生創業園的孵化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大學生就業的,給予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1年;對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承諾不裁員的入孵企業,按企業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發放穩定崗位補貼。(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商局、駐牡各高校負責)
8.落實扶持政策。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稅收政策。按國家試點政策為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并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將城鎮轉移就業職工納入現行就業創業政策扶持范圍。農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扶貧車間”等農民創業主體,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的,可按照規定享受小微企業扶持政策,每吸納1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勞動力穩定就業1年以上的可給予1000元獎補,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兼職和在職創辦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期間,可在5年內保留人事關系,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保留住房公積金關系。創業企業或所工作企業應當依法為離崗創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離崗創業人員發生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離崗創業期間非因工死亡的,執行人事關系所在事業單位撫恤金和喪葬費規定。離崗創業人員離崗創業期間執行原單位職稱評審、培訓、考核、獎勵等管理制度。離崗創業、兼職或在職創辦企業期間取得的業績、成果等,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創業業績突出,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檔次的,不占原單位考核優秀比例。(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農委、市稅務局、市工商局等負責)
9.拓寬融資渠道。將創業擔保貸款對象擴大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公益二類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離崗創業人員。對上述群體中的婦女,應納入重點對象范圍。降低貸款申請條件,對符合條件的上述創業人員,可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財政全額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可繼續提供創業擔保貸款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對高層次人才創(領)辦的新興產業的小微企業和大學生創(領)辦的科技型小微企業,提供最高200萬元和100萬元的創新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貸款合同簽訂日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30%給予企業貼息支持。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應依托信用信息,科學評估創業者還款能力,改進風險防控,降低反擔保要求,健全代償機制,推行信貸盡職免責制度,適度放寬對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申請人有關商業貸款記錄的限制條件。促進天使投資、創業投資、互聯網金融等規范發展,靈活高效滿足創業融資需求。(市財政局、市金融局、中國人民銀行牡丹江市中心支行、牡丹江銀監分局、市人社局等負責)
四、推進重點群體就業創業
10.鼓勵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繼續推進《牡丹江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大學生創新創業的實施意見》(牡政辦發〔2015〕25號)落實,健全涵蓋校內外各階段、就業創業全過程的服務體系。支持留學人員回國創新創業,鼓勵留學人員以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方式創辦企業。降低服務門檻,依法為全國重點引才計劃引進人才及由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提供便利。實施有效的人才引進和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人才回流,投身創業創新。引導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街道(鄉鎮)、社區(村)聘用崗位應招用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建立高校畢業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動”的長效機制。鼓勵高校畢業生到社會組織就業,對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的社會組織,符合條件的可同等享受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到科研項目單位參與研究,對于吸納高校畢業生的科研項目單位,按照規定將社會保險補助納入勞務費列支,勞務費不設比例限制。鼓勵大學生應征入伍,落實好學費資助、助學貸款代償、優撫安置等政策。合理安排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和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招募時間,優化錄用(聘用)流程,為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提供便利。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幫扶,鼓勵企事業單位提供高質量的見習崗位,允許就業見習補貼用于見習單位為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對見習人員的指導管理費用,見習對象范圍擴大到離校未就業中職畢業生。加大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幫扶力度,求職創業補貼標準提高至1000元,補貼范圍擴展到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和特困人員中的高校畢業生。(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科技局、市農委、市殘聯等負責)
11.穩妥安置化解過剩產能企業分流職工。繼續開展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支持去產能企業盡最大努力挖掘內部安置潛力,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降低穩崗補貼門檻,提高穩崗補貼標準。對去產能任務較重的鋼鐵、煤炭、煤電等行業,符合穩崗補貼申領條件的,可按上年度企業和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70%給予穩崗補貼。利用農業、林業、生態等資源優勢,多渠道分流安置職工,促進分流職工轉崗就業創業。對單位新增崗位吸納去產能分流人員的,按照規定給予企業吸納就業扶持政策;對自主創業的分流人員,要優先安排入駐各類創業孵化基地,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將符合條件的去產能企業下崗職工納入現行就業創業政策扶持范圍。(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農委、市林業局、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總工會等負責)
12.促進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認真做好軍隊轉業干部安置工作。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力度,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要采取剛性措施,確保崗位落實、妥善安置。鼓勵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干部和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對有就業創業愿望的退役軍人積極開展就業服務、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創業孵化等服務活動,搭建就業創業平臺,按照規定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定期舉辦退役軍人專場招聘活動,對有就業困難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及家庭,加大就業幫扶力度,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13.促進農村轉移勞動者就業創業。健全城鄉勞動者平等創業就業制度,農村轉移勞動者在城鎮常住并處于無業狀態的,可在城鎮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其提供均等化公共就業服務和普惠性就業政策,并逐步使外來勞動者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扶持政策。對在農村常住并處于無地無業的勞動者,有條件的縣(市)、區可探索為其在農村常住地進行失業登記,并提供相應的就業服務和政策扶持。將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納入到就業創業扶持政策體系,加大對發展潛力大、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多的縣城和重點鎮用地計劃指標傾斜,大力發展特色縣域經濟、魅力小鎮,發展觀光農業、體驗農業和創意農業,為農村勞動者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創造空間。返鄉農民工可在創業地按規定參加各項社會保險,返鄉創業農民工子女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參保范圍。人力資源服務企業或勞務經濟人為農民轉移勞動力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的,給予就業創業服務補貼。(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農委、市旅游委等負責)
五、強化教育培訓
14.提高教育培訓質量。推進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以提高大學生就業能力為導向,加快高校學科專業結構調整優化,加強就業指導,教育引導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實施《職業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動計劃(2015-2018年)》,堅持推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突出學校辦學特色,辦好特色專業、重點專業,滿足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精準對接產業項目發展需求。加大校地(企)合作力度,推動駐牡高校、職業及技工院校與企業合作培養技能人才,每年向市內企業累計輸送100人以上畢業生,且與企業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院校獎勵。促進產教融合,經批準設立的實訓基地,按其接收高校大學生人數,按每人每期500元標準,給予企業補助。推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對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子女給予助學金、免學費等政策。廣泛開展崗位練兵、技能競賽、師徒幫教等活動,加快培育大批具有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質技能人才,確保企業職工教育經費足額提取和稅前扣除,并合理使用。推進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對掌握高超技能、業績突出的職工,可破格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用人單位聘用的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可比照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享受同等待遇。(駐牡各高校、牡丹江技師學院、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農委、市總工會等負責)
15.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方式。根據產業發展和市場需求,定期發布重點產業急需的職業(工種)和與新興業態相關的培訓項目目錄,對目錄內的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按照規定給予補貼。鼓勵開展訂單、定向和定崗培訓,對企業與培訓學員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的,按照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探索建立職業培訓包模式,充分運用職業培訓補貼,支持優質培訓機構開發數字培訓課程,支持平臺開展網上創業培訓,支持培訓機構引進優質資源或開展聯合辦學。創新去產能企業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培訓組織形式,可采取整建制購買培訓項目、直接補貼培訓機構等方式開展集中培訓。對符合條件的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開展免費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培訓。對初創企業的創業者開展免費創業能力提升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機構創業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標準提高至2000元/人。依法參加失業保險3年以上、當年取得初、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1年內可按規定申請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所需資金按照規定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市人社局、市財政局等負責)
六、完善就業創業服務
16.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化建設,以“互聯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為引領,加快推動服務向移動端、自助終端等延伸,建成“就業D圖”服務平臺,提供全網式、全流程的方便快捷服務,實現就業創業服務和管理全程信息化。強化市場化人力資源供求監測機制,及時捕捉和反映市場信號,統籌使用公辦和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數據資源,及時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布市場工資指導價位信息,定期發布供求分析,按季發布“熱門崗位和冷門崗位”,打破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就業障礙,有效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加強社區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功能建設,提升社區經辦能力,將街道、社區現有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服務的專職人員按照規定程序納入社區工作者隊伍。加強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從業人員職業化建設,建立定期培訓、持證上崗制度。落實政府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充分運用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政策,支持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高校開展招聘活動、創業服務,支持購買社會服務,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指導、創業指導、信息咨詢等專業化服務。(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等負責)
17.提高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水平。統籌建設統一規范、公辦機構和經營性機構市場地位平等、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提升供求匹配效率。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殘疾、院校等歧視。規范招人用人制度和職業中介服務,密切關注女性平等就業情況,促進婦女、殘疾人等公平就業。加強人力資源市場法治化建設,逐步形成完善的市場管理制度體系,依法打擊發布虛假用工信息等行為。加強人力資源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人力資源服務企業黑名單制度,及時向社會公布信用考評結果。發揮公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公益性職能,深化公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整合改革,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做好職工和流動人員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等服務,推進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信息化建設。提升人力資源服務水平,根據不同群體、企業特點,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職業指導、就業服務和用工指導,提供政策咨詢、職稱評定、社保辦理、轉移和接續、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扶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企扶持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發展,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招標人力資源企業作為政府人力資源開發伙伴。(市人社局、市發改委、市工商局、市婦聯、市殘聯等負責)
18.加強統計監測和形勢研判。建立多部門參加的就業統計和情況通報制度,完善就業統計監測機制,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創業等統計監測指標。擴大就業數據來源,加強就業數據與經濟數據比對分析,為加強就業形勢研判、落實完善政策、實施精準服務提供有力支撐。貫徹執行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探索利用大數據等現代化信息技術手段,研究“雙創”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及時、客觀反映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新進展。(市統計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農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局、市工商局、國家統計局牡丹江調查隊等負責)
19.建立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全面落實各項扶持政策,促進結構調整、轉型升級中的失業人員再就業。按照規定加大稅收政策支持力度,鼓勵企業吸納困難群體就業,適時調整社會保險補貼標準,鼓勵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合理確定就業困難人員范圍,強化分類幫扶和實名制動態管理,幫助同等條件下的殘疾人家庭成員優先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有勞動能力的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穩定就業。規范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嚴格實行公益性崗位動態管理和退出機制。加強社會保障與就業聯動,對實現就業的低保對象,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時可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通過“低保漸退”等措施,增強其就業意愿和就業穩定性。(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民政局、市殘聯等負責)
七、加強組織實施
20.狠抓政策落實。強化政策宣傳和落實,各牽頭單位要抓好任務分解和組織實施、政策匯總落實情況,各配合單位要結合部門職能抓好政策細化落地。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對抓落實有力有效的,加大政策和資金傾斜力度;對大膽探索、擔當盡責、不謀私利,但在依法依規履行職責中由于難以預見因素出現失誤或錯誤的,可容錯免責;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的,依紀依法嚴肅問責。(由牽頭單位督辦考核)
21.加強督查考核評價。嚴格落實本《意見》,加強對各職能部門、各縣(市)區相關工作的考核督導。充分發揮地方各級督查機構作用,加強對《意見》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開展專項檢查,推動建立公開、公平、公正、有效管用的監督檢查機制。[由牽頭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督辦考核]
三、牡丹江殘疾人相關文章分享
(1).2023年牡丹江殘疾人補貼政策及補貼最新標準
從市民政部門獲悉,根據《黑龍江省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實施辦法》規定,我市開始全面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每人每月8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每人每月100元。即日起,符合條件的相關人員可向其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據介紹,此次補貼對象為具有黑龍江省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信息已錄入省級殘聯數據庫的困難殘疾...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