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為進一步規范轉專業工作,盡力滿足學生轉專業的愿望,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特對原《畢節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畢院政發[2011]26號)進行修訂。
第一條 學校成立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生轉專業的相關工作。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由主管教學工作校領導、教務處等部門及各教學院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教務處。具體職責為:制定轉專業管理辦法,確定轉專業工作日程,審批各教學院工作方案,審核學院轉專業學生名單等。
第二條 轉專業工作要正確處理好需求與現實的關系,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各專業應充分考慮教學資源情況,接收的限額一般不超過各專業招生計劃的5%。
第三條 學生轉專業工作應充分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保障學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每個學生只有一次轉專業的機會,不得在文科、理科、藝術、體育等不同科類之間跨類轉專業,文、理兼收專業可對應申請轉專業。
第五條 凡高考成績高于各省(市、自治區)控制線30分(含30分)以上的考生,入學報到時可以直接申請轉專業。非外語專業外語單科成績應達到入學當年外語類專業規定的水平。
第六條 應屆學生(不包含免費師范生、聯合培養學生、保送生、定向生、委培生、專升本等特殊類別的學生),入學一學期后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提出校內轉專業的申請。
(一)第一學期,學業成績位于本專業前5%,且無違紀以及不誠信行為記錄;
(二)學生入學后因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在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校醫院核準后,確屬不宜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三)學生確有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
第七條 轉專業按以下程序、時間和要求進行。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學生,在入學報到后可申請轉專業,程序為:學生本人填寫《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新生轉專業申請表》,經所在學院、教務處負責人審核后報主管教學的校長審批后執行。
(二)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學生,按以下流程申請轉專業:
1.在第二學期第一周內填交《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2.在本學院內轉專業,由學生所在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核、主管教學院長簽署意見,并報教務處匯總組織初審,提交學院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3.跨學院轉專業,由學生所在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核、主管教學院長簽署意見后,將學生申請表、課程成績單及相關材料整理備齊轉交擬轉入學院,經擬轉入學院組織考核,主管教學院長簽署意見,報教務處匯總初審,提交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4.所有轉專業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第二學期第2周內,逾期不予受理。
5.經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的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學校下發文件,各相關學院通知學生,學生辦理轉專業手續后,正式到轉入專業就讀。
第八條 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應按轉入專業當年學費標準繳納學費及其它費用。
第九條 各學院轉專業工作應當嚴格按上述程序、時間和要求進行。在規定時間之外,不得受理轉專業申請。
第十條 各職能部門應按有關要求將已轉專業的學生名單及相關信息進行學籍異動處理。
第十一條 本辦法于7月30日經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自文件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畢院政發[2011]26號文件同時廢止,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貴州工程應用技術學院有哪些專業
礦業工程學院 | 采礦工程 安全工程 地質工程 測繪工程 |
藝術學院 | 音樂學 美術學 視覺傳達設計 舞蹈表演 |
土木建筑工程學院 | 建筑工程技術 土木工程 工程管理 |
化學工程學院 | 化學 應用化學 化學工程與工藝 制藥工程 |
生態工程學院 | 地理科學 生物科學 環境生態工程 地理信息科學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人力資源管理 財務管理 |
體育學院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體育教育 |
師范學院 | 小學教育(語文教育方向數學教育方向全科教育方向) 學前教育 特殊教育(聾教育方向動作與言語康復方向)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師范方向) |
人文學院 | 漢語言文學 廣播電視學 廣播電視編導 |
繼續教育學院 |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機械工程學院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機械電子工程 |
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軟件工程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通信工程 |
理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物理學(師范)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 電子科學與技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