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遵義醫科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遵義醫科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第三十二條 轉專業工作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程序,堅持自主申請、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宏觀控制的基本原則。
第三十三條 學生申請轉專業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本校全日制本科一、二年級在校生;
2.具有本校學籍資格,注冊手續齊備;
3.在原專業學習期間所有課程考核合格,平均學分績點列本年級專業前20%;
4.入學以來未受過處分;
5.學校有相應教學資源且申請者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的招生要求。
第三十四條 學生根據教務處每年秋季學期期末發布的《本科生轉專業實施方案》相關要求提出轉專業申請。
第三十五條 學生有以下情況的,在申請轉專業時,同等條件優先考慮:
1.符合國家特殊照顧政策規定(如在校生服兵役后復學、休學創業后復學等),因自身情況需要者;
2.學生有申請轉入專業相關專長(如發表論文、著作、在省級及其以上學科競賽獲獎等),轉專業更有利于其學習者;
3.上一批次專業學生申請轉入下一批次專業,在學校教學資源允許的情況下,根據專業實際情況,采取申請認定轉入或遴選轉入方式進入下一批次專業學習。批次認定以當年招生錄取批次為準。
第三十六條 應征入伍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轉專業政策按國家、省、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如有下列情況,學校可根據學校教學資源和學生本人實際情況對學生專業進行調整:
1.因學校專業調整,造成學生復學時,對應年級無原專業的;
2.經學校組織考核認定,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如身體健康原因不能在原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它專業學習的。
第三十八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轉專業:
1.入學未滿一學期者;
2.由下一批次專業轉入上一批次專業者,轉入專業的批次認定以貴州省招生錄取時各專業錄取批次為準;
3.按照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者:如①藝術類,②國防教育類,③體育類等;
4.普通專科升入本科、單獨招生(如高水平運動隊)和預科班等;
5.定向生、委培生等;
6.休學、保留學籍和保留入學資格者;
7.其他無正當理由或不符合上級主管部門規定者。
第三十九條 學校根據各專業在校生數量及教學資源配置情況,每年秋季學期期末公布學校各專業可轉入學生名額和要求。學生根據學校公布的名額及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填報《遵義醫科大學學生轉專業申請表》,每個學生限填2個轉專業志愿,經所在專業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報教務處。
教務處對學生轉專業申請表進行審核,對審核通過的學生組織面試,按照學生入學后所學課程成績及面試成績折算出學生轉專業綜合成績(課程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從高到低排序,作為是否同意其轉入到申請就讀專業的依據。學生轉專業情況在本校教學管理網站公示三個工作日。
第四十條 對轉專業結果公示無異議后,報分管領導審批。獲批準轉專業者自通知下發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到轉入專業所在院系報到和學習,教務處將其學籍轉入新專業。
第四十一條 學生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培養方案修讀課程。其中已修讀的必修課程與轉入專業課程名稱相同或相似,學分相近的,轉專業前獲得的必修課程學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二條 轉專業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轉專業資格,退回原專業學習:
1.轉專業獲得批準后,未在規定時間到轉入院系報到、或在報到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處分的;
2.經查實申請轉專業資料不實的;
3.在轉入專業學習一學期后,該學期必修課有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課程考核不合格的。
二、遵義醫科大學有哪些專業
檢驗醫學院 | 醫學檢驗技術 |
麻醉醫學院 | 麻醉學 |
公共衛生學院 | 預防醫學 食品質量與安全 |
管理學院 | 應用心理學 公共事業管理 |
醫學影像學院 | 醫學影像技術 醫學影像學 |
外國語學院 | 翻譯 英語 商務英語 |
體育與健康學院 | 運動康復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第二臨床學院 | 臨床醫學 |
護理學院 | 助產學 護理學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
藥學院 | 臨床藥學 藥學 制藥工程 藥物制劑 |
基礎醫學院 | 基礎醫學 |
第一臨床學院 | 臨床醫學 |
口腔醫學院 | 口腔醫學 |
法醫學院 | 法醫學 |
醫學信息工程學院 | 醫學信息工程 信息與計算科學(醫學信息學) 物聯網工程 |
全科醫學系 | 臨床醫學 |
國際教育學院 | |
繼續教育學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