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考勤管理規定篇1
公司各部門:
因近期公司員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時間存在紀律松散現象,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時間
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9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3、冬季工作時間(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執行;
二、 考勤執行范圍
公司各部門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行政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行政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行政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兩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10元,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每次樂捐20元;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樂捐當天工資)。一周之內遲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七次以上的,予以辭退。(特殊情況除外)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雙方當事人樂捐50元/次,并給與通報處理。
4、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復核、審批手續(所在部
門—-行政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a) 員工到行政部領取《請假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 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假單》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請假單》由行政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2小時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行政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審核;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交行政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
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行政部備案。
注:1.以上內容,特殊情況除外。
2.員工樂捐款項不計于公司財政收入,月底經由行政部統計,組織安排活動,作為活動經費,超出部分將由公司承擔(金額視情況而定)。
四、本通知自9月9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
8有限公司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篇2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員工的考勤管理,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有序高效經營,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特對公司考勤制度做進一步規范。具體如下:
一、工作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10月至次年4月);
下午13∶30—17∶30(5月至9月)。
如有調整,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正常的工作日為周一至周五,周末實行雙休制。
二、遲到、早退考勤辦法
(一)員工每天到崗后在公司門口考勤機打卡,員工忘記打卡時,上交忘打卡說明(不包含非公事遲到),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確認后,交行政部留存,如未填寫,按遲到處理。員工忘打卡一月不超過兩次(含兩次),兩次以上按事假處理。
(二)員工到上班時間未到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提早離開視為早退,無故缺勤視為曠工。
(三)遲到、早退15分鐘之內每一次扣20元;遲到、早退15鐘以上1小時以內,每一次扣3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半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日標準工資的三倍。
(四)原則上公司允許員工每月3次遲到時間累計不超
過60分鐘,如超出此標準,公司將依據員工考勤統計給予經濟處罰。
(五)未經領導批準,擅離工作崗位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律按實際工作天數扣除日標準三倍工資,連續曠工3日或全年累計超過7日者,給予辭退。
三、病假考勤辦法
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應提前或于病假后上班二個工作日內補填《請假單》,由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病假5天內由總經理簽批,5天以上由董事長簽批)。病假需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的病假證明,公司扣除員工累計病假天數工資的一半。
員工因個人因素打架、斗歐等原因入院不享受病假。公司保留核實員工健康狀況、醫療證明的權利,以決定員工是否康復并適合原崗位工作。
四、事假、公出考勤管理
(一)員工請事假應于請假前一日或假后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簽認后,遞交行政部存檔。1天以內者報分管領導批準,1天以上者( 不含一天 )需報總經理批準,5天以上者報董事長簽批。員工一年事假超過15天的,不享受公司年終獎。
(二)員工公出辦事,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在行政部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未在行政部登記的按曠工處理。
(三)如有緊急事情,早上不能直接前來公司的,可電話告知部門領導,待返回公司后補辦手續,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五、員工因加班調休的,需報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填寫《調休申請單》,交至行政部,否則一律按照曠工處理。
六、此通知即日起執行。
加強考勤管理規定篇3
集團公司各部門:
因近期公司員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時間存在紀律松散現象,對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產生了一定的影響。為了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像,根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現將有關規定重申如下:
一、 工作時間
1、每周實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為正常休息。
2、夏季工作時間(5月1日—本年10月3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
3、 冬季工作時間(11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4、如有特殊情況的部門可自行調整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部審核,董事長批準后方可執行;
二、 考勤執行范圍
集團公司總部各部門及工程各項目部按照實際情況記錄員工考勤。
三、 監督與管理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人力資源部將依據員工打卡情況及《請假單》計算員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寫未打卡說明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后送人力資源部備查。如因外出辦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將情況告知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考勤負責人,并回公司后填寫外出登記表。
2、員工上、下班執行打卡制度,每天打卡四次,上班時間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打卡為有效打卡;無效打卡必須執行簽卡程序,否則視為曠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別給以扣罰工資、警告、記過和辭退。
(1)在規定的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每次處以扣薪10元;遲 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遲到、早退合計五次以上的,給予扣除當月全勤獎。
(2)無故缺勤30分鐘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當日內未補請假手續或補辦手續未獲批準的,視為曠工處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發現一次,扣除雙方當事人50元/次,并給與通報處理。
4、 請(休)假。員工請(休)假須履行請(休)假手續,實行逐級申請、
復核、審批手續(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室)(三天以上的請(休)假須提前2天報總經理室審批)。
(1)請假:
a) 員工到人力資源部領取《請假單》,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 部門經理根據員工需要給予審批意見;管理層人員由上一級領導簽署意見;
c) 不論請假是否批準,員工均需將《請假單》于休假日期前人力資源部;
d)《請假單》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經理隨時可以抽查員工在崗情況;
e) 請病假必須于上班時間前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及人力資源部,且應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
(2) 批假權限:
a) 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b) 員工請假2天以內(含2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人力資源部審核;
c) 員工請假3天以上(含3天)由總經理室審批;
5、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上級交辦的工作,不提倡員工加班。員工若因工作需要,確須加班,則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請,填制《加班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報一聯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以便人事專員查崗。 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2)員工加班,參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加班時應實行打卡 制度,打卡時間按照公司規定或依照加班申請單注明的加班起止時間為準。
(一).2021年大學考勤制度管理規定范文(精選三篇)
(二).2020年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全文
(三).大學教職工考勤管理和休假暫行規定
(四).公司員工考勤管理規定
(3)員工平時加班及節、假日上班,其工資核算方法參照《薪酬管理 制度》。
(4)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準給予公休,薪金照發。
(5)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四、本通知自20xx年4月18日起執行,請各部門相互轉告,嚴格執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