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范本
學校門衛崗位職責學校門衛是保衛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的的第一道防線。門衛工作人員應增強防患意識, 加強管理力度,提高敬業精神,確保門衛工作的健康運行,為了明確責任特制定以下崗位職責:
一、門衛人員肩負學校安全保衛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準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
二、門衛人員不得與他人閑談,及時做好來客來訪登記,并做好傳呼工作。
三、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來訪登記單,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 可放行。
四、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做到門開人在。
五、課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如有外出學生須有由班主任簽字到德育處審批蓋章的請假條。
六、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得放進校。
七、當晚放學后,夜巡工作人員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發現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并向學校相關的辦公室匯報。
八、晚上值班要定時巡視校園,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或報警。
九、值班人員實行輪換值班制度,交接班要按時到位,確保每天24小時門衛工作崗位值班不間斷。
十、門衛人員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門衛安全制度
一、學生家長接送學生一律不得進入校園,確需聯系學校與子女等有關的事情需經學校同意后方能進入校園。
二、非放學時間家長親人需領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簽字假條到德育處審批后方可離校。
三、外單位機動車輛(含摩托車)未經學校批準,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經學校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
四、本單位教職工及其他使用的小車、摩托車,進出校門時應減速行駛,并注意安全,前門嚴禁機動車進出、騎自行車一律下車進出校門,所有車輛按規定的地方擺放整齊。五、接待來訪人員,先問清事因,然后與被訪人員或有關人員聯系,經同意后,憑有效證件辦理好登記手續方可進入學校。
六、攜帶學校的公用物品出校門的,應有學校有關領導陪同或學校搬運私人大件物品的,應有主人隨行或得到主人允許。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放行。
七、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時刻注意進出校園的人員及值班室周圍的情況。
八、保持值班室內外清潔,發現垃圾或丟棄物應及時清掃。愛護值班室內外的設施、設備,發現問題或故障,應及時保修,不得影響工作。每日執勤要求及職責
1、執崗人員服裝整潔,儀表端正、形象好。
2、執崗人員為人謙和、用語文明,待人熱情、樂于助人。
3、執勤室內干凈整齊,閑雜人員不得入內。
4、學生入學,散學。午休期間站立執勤。
5、嚴肅、認真、公平對待學生,按章辦事。
6、工作中文明對待學生,不動粗。若遇突發事件,能夠機智能活的處理。
7、對待來訪人員一律按章辦事(社會閑雜人員),熱情接待來賓及學生家長。
8、每日嚴查學生儀容、儀表,對不合符標準的學生登記并扣班級文明分1分,限時整改、拒不整改者通知家長領回家教育,并扣班級文明分3分。
9、為了維護校園穩定、學生飲食安全,嚴查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盒飯、煙、酒入校,請背包學生自覺打開背包接受值班人員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學生沒收其物品,并扣班級文明分分;對拒不執行、頂撞執勤人員學生,一律通知家長帶回家教育,并扣班級文明分3分。
10、要求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佩戴學生證,對不佩戴學生證的學生每次扣班級文明分0.1分。
篇二:學校門衛工作職責規章制度范本
XX學校門衛工作職責為了切實加強學校封閉管理,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工作職責:
一、外來人員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當外來人員需進出校門時,門衛要對外來人員進行詢問,查錄其有關證件,辦理入校手續,經同意后方可讓其出入;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要及時向辦公室迅速通報。
2、上課期間,門衛不得允許家長到教室找學生。
3、要嚴禁社會閑雜人員(如業務推銷員、醉酒人員、等)進入校內。
4、進校人員須衣冠整齊,凡赤膊、奇裝異服者一律不準進校。
二、外來車輛進出校門管理職責。
1、不得允許外來機動車輛進出校門。
2、外來陌生機動車輛需要進入校門時,門衛要進行詢問登記,并向相關領導報告,經同意后方可讓其進入。
3、禁止各類車輛在校門口內外隨意停放,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三、履行學生進出校門的管理職責。
1、校外住宿學生在上學、放學期間進出校門時必須憑借出入證,要認真審查出入學生證,對無證學生進出校門時,門衛不允許其進出校門。
2、對于住校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并要與其班主任聯系,確認無誤后方可讓該學生出入校門,并做好有關記載備查。
3、學生在校學習期間需外出時,必須持有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審批的規范的書面請假條。并與其班主任(當節課由任課教師)聯系,認真審查請假條并做好出校登記;該學生返校時,做好入校登記并。
4、對于外來人員進校接學生離校,除認真審查學生請假條并做好登記外,還必須向學生詢問接送人員身份,確認無疑并做好記載,方可讓其離校。對可疑人員門衛要嚴禁其帶學生離校,并及時向學校報告。
5、住校生在(寒暑假除外)攜帶有被套等住宿用品離校時,必須持有該班主任批準手續,門衛方可讓其離校,否則門衛不得讓其離校。其他攜帶物品出校門者,應向門衛遞交有關證明或說明情況證實后才能離校。
四、其他工作職責。
1、學校大門小門要二十四小時處于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門衛要及時開啟和關閉。
2、當值門衛因小事離開值班室(半小時)可以私自協調請人代班,代辦者不給與報酬,代辦者必須履行相關職責,否則計曠工(曠工2小時按曠課一節計,曠課一節扣績效工資=月工資÷21×3÷4)。
3、門衛在工作期間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在校門內外打牌、聊天,不得關上門衛室門在內值班。在無車輛和人員進出校門期間,門衛要保持大門上鎖,掩上小門,在門衛室外活動。
4、當值門衛有事有病請假要自行找好頂班人員,頂班人員的報酬為每天60元,半天30元,這部分報酬由請假人交學校財會處再由財會處轉發頂班人員。
5、其它考勤按《團結中學關于教職工考勤管理的暫行規定》執行
6、負責保持校門周圍環境衛生整潔,墻面干凈無亂張貼,無車輛亂停亂放。
7、要保證上班時間。(學生在校期間, 24小時有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