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監控中心的規章制度
1.監控員要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2.監控員必須服裝統一、整潔、不留長發。
3.當值期間要精神集中,認真細致做好監控記錄,不準撤離崗位。
4.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詳細將本班的監控情況知會下一班。
5.監控室內嚴禁吸煙、禁帶火種,不準喧嘩吵鬧,不準存放私人物品或易燃易爆物品等。
6.每天要對各種儀器設備進行清潔,保持室內無塵等衛生。
7.任何人調用錄像帶或查閱文件、檔案,需預先填寫《查閱(調用)申請表》,經保安部經理批準簽名后方可。
8.當值監控不得隨意操縱中心內之一切儀表、按鈕、設備等。嚴禁非監控員操作中心內之一切設備。
9.當值監控員或其他經批準進入監控室的人員,不得無故占用(長用)中心之通信設備。
10.監控中心僅限保安部當值監控員、當值領班、消防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進入。
11.因工作需要的PA、工種技工、大堂AM、值班經理等,須經當值監控員允許后方可進入,工作完畢后及時離開,不得無故逗留。
12.消防監控中心之管理直接履屬消防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