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醫院感染科指導下,有專人負責醫院醫療廢棄物的管理,各科室醫療廢物有專人處理,污物處理人員(衛生員)應接受一定的專業知識培訓。不得讓病人或家屬自 行處理各種污物。對醫療廢物的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實施由院感科、總務科、護理部,進行統一監督管理。
二、 醫療廢物應分類收集,生活垃圾和醫療廢物要嚴格分開,不能混放;醫療廢物用專用包裝袋(黃色、防滲漏)盛裝,扎緊袋口,雙層封閉處理,并粘貼明顯的警示標識。
三、 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做好醫療廢物的登記工作,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內傾倒污物,保證污物入袋(治療室、手術室、病房、診療室、換藥室、化驗室、輸血庫、病理科、供應室等),送至指定地點,由環保、城管部門統一收集、集中焚燒。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衛生員清理,集中盛放于專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處理。
六、 有機廢棄物收集容器,必須密封有蓋,防滲漏、防蠅、防鼠,便于搬運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60分鐘后,由供應室按數回收、毀形后按要求統一進行無害化處理,絕不可自行處理和隨意扔掉,防止造成社會污染。
八、 傳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輸液器、針頭等用2000mg/L含氯消毒劑浸泡60分鐘后,用雙層黃色污袋雙扎口,密閉運送醫院指定地點,由醫院統一收集,送焚燒。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檢查墊、尸體單及紗布等,各科室使用后應裝 入專用污袋,由衛生員回收后,送醫院指定地點焚燒處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試管、培養皿、采血針等,各實驗室、生化科、細菌科、輸血科、檢驗科等使用后,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鐘后,用雙層專用污袋,送醫院指定地點,統一毀形、焚燒處理。
十一、 不可燃廢棄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經嚴密消毒后,指派專人集中,由醫院統一毀形處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嘔吐物、膿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較強傳染性的引流物用 專門容器,用2000mg/L含氯消毒劑或石灰(干粉)攪拌,浸泡2小時后倒入廁所。
十三、 手術切除的人體殘肢或臟器、病理標本、動物實驗標本及其它各種需處理的 可燃性醫療污物均應用雙層黃色污袋密閉運送醫院指定地點,焚燒處理。
十四、 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理,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規,絕對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違反規定,造成醫院廢棄物擴散、污染環境或由醫院廢棄物處理不當,造 成醫院內交叉感染或流入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責任人和所在科室領導的責任。采取一票否決制,直接與科室質控掛鉤。
十六、 醫療廢物處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潔員運送→垃圾暫存處專人管理:負責交 接、登記、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