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單位收支業務管理?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單位收支業務管理制度的風險點,供大家參考借鑒,歡迎瀏覽!
單位收支業務管理制度的風險點
一、存在問題
(一)財務管理相關法律參照缺乏
現行的法律制度,如何系統加強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缺乏系統的法律依據,大多分散在相關法律制度中,在國家法律層面缺乏指導。無論是《預算法》、還是《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大多數是涉及財政資金預算和經費管理方面的要求和法律規定,如何做好財務管理工作,缺乏系統性指導。實務工作者需要透過紛雜的法律進行梳理,才能得到一些管理要求,總結分析起來才能夠形成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這對財務人員的專業要求比較高,限制大多數財務人員的管理需求,導致基層財務人員需求管理制度時,無法系統參照和執行,說到底不夠具體。
(二)會計核算不夠完善
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還有很多不夠完善的地方,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同樣的經濟事項,行政和事業單位會計處理上不一致。比如固定資產的核算業務、預付賬款的核算、應付賬款的核算、存貨的核算等等,造成財務管理上的弱化。
2.缺乏會計核算上的詳細指引和操作指南。比如事業支出(經費支出)二級三級等明細科目的設置分類存在難度,以及應付職工薪酬等,一般會計人員很難通過制度進行理解和設計本單位的會計科目,也導致在會計核算上、預算口徑上、年度決算上的誤區和不一致。還比如基建并賬業務,一直缺乏系統專業的指導。
3.現行的管理政策落后于制度。比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的折舊問題,制度出臺之后,財政部一直沒能頒布關于計提折舊的統一政策,導致一些單位按會計制度計提了折舊,有些單位沒計提折舊,結果決算中不要求計提折舊,而有的單位比如醫院行業多數單位都計提折舊,但到決算時必須剔除折舊的因數,也導致賬表不一致的現象。
4.核算口徑與預算支出口徑上的不一致。比如事業單位取得全額發票,而只支付部分款項,如何處理?在日常核算和決算要求上出現了不一致,如果全部計入支出,有可能導致年末結余出現負數的情況,有可能導致決算通不過,就得進行調賬處理。是掛賬還是不掛賬,還是計入其他科目,需要專業判斷,而行政單位的會計核算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會通過應付賬款和待償債凈資產來解決這個問題。
(三)科學化管理意識不強
如何提高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需要引入科學化決策機制。以政府采購的驗收為例, 2017年11月25日,《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意見中有關規定如下(為了便于大家熟悉和掌握,將文件中的有些原文引用如下):從總體上看,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還存在認識不到位、責任不清晰、措施不細化等問題。嚴格規范開展履約驗收是加強政府采購結果管理的重要舉措,是保證采購質量、開展績效評價、形成閉環管理的重要環節,對實現采購與預算、資產及財務等管理工作協調聯動具有重要意義。需求復雜的采購項目可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和專家,吸納社會力量參與采購需求編制及論證。采購人應當根據采購項目的具體情況,自行組織項目驗收或者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驗收。對于采購人和使用人分離的采購項目,應當邀請實際使用人參與驗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以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供應商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及專家參與驗收,相關驗收意見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向社會公告。
以采購驗收為例,有些單位即使聘請了專家,成立了驗收機構,有關重要領導也參與了,最后出現問題很難找到責任的承擔者,所以在驗收程序上應按《指導意見》要求,科學開展驗收工作,為避免責任,最好聘請第三方,由專業機構出具驗收報告才更科學。
還有的單位出現財務管理問題之后,不知道聘請財務專家或專業的中介機構幫助解決,很難去認真梳理問題,找出風險,制定制度,真正科學解決出現的問題,大多數屬于救火式的。
(四)財務架構設置及人員配置缺乏標準,財務人員主體地位偏弱
一是財務架構設置及人員配置缺乏標準。目前有很多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工作地位弱化,有些單位甚至沒有獨立的會計機構,主管財務的領導又不是專門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有的甚至不懂財務,很難有財務管理的思維模式;有的財務在辦公室或行政處下領導,財務人員處于會計主管人員或報賬會計,起到的作用僅僅是會計核算和會計服務的作用,何談財務管理。
二是財務人員主體地位偏弱。一般財務人員沒有有晉升空間,也沒有專業技術職稱。長期做會計報賬人員,僅僅是做好會計核算和保障工作,很難有專業的研究精神和話語權,對原始憑證審核不認真、原始憑證規定的內容填寫不全的現象經常發生。這種主體地位上的缺失,財務人員很難用長期專業的精神做好會計工作,預算控制、資產管理等財務管理職能很難開展,也很難發揮財務管理的作用。
(五)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
1.專項資金管理不嚴格。主要表現申報時缺乏足夠的依據和科學論證,導致實際支出與申報范圍不一致,產生擴大開支范圍和挪用專用資金等違紀問題的發生;有些單位專項資金過多,甚至分不清是基本支出還是項目支出,導致專用資金模糊性和不確定性,甚至隨意性,往往用專用經費彌補公用經費的不足,導致專項資金項目沒有資金支持,沒有做到專款專用,甚至會導致腐敗問題的發生。
2.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賬實不符、賬賬不符的問題屢見不鮮;于固定資產的流量以及存量的管理缺乏嚴格性,其使用、維護、出租、出借、處置以及調撥與報廢管理不規范,降低了資產的使用效率,造成了較為嚴重的資產流失與浪費。往來款不及時清理,長期掛賬,會導致壞賬和呆賬,使資金收回有困難;收入管理制度不健全。財務部門與收入部門缺乏有效的銜接,是否應收盡收,財務無從監管,不能有效執行收支兩條線制度,審計時發現違規減免費問題屢有發生,
3.支出審核把關不嚴。單位的各項財務收支應按部門預算執行,但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因為忽視預算編制,導致預算編制較粗,項目不細化及預算編制缺乏科學依據,與業務工作結合不緊密,甚至只是財務部門按上年數編制等原因。導致實際執行缺乏有效的預算控制,使超預算、沒有預算的項目經常發生,違反八項規定超標準接待、違規接待、公款旅游、濫發津補貼等問題也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二、管理建議
(一)提高單位負責人和會計人員的責任意識
目前,對各項檢查發現的問題特別是違反八項規定頂風違紀問題要嚴肅查處,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下屬犯事兒,不僅自己受罰,領導也跟著受罰,正成為黨風廉政建設、執行八項規定中的一個新的突出現象。
所謂“主體責任”,是指在黨風廉政建設中,黨委、黨委的主要負責人,對本系統、本單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有“第一責任”,而同級的紀委,則負有“監督責任”
2013年,廣東陽江市國土資源局及下屬7個事業單位多次發生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禮、發節日費、轉嫁接待費用等嚴重違紀問題,原局長利慶佳等10名直接責任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并退賠違規占用和超支消費的公款。
處罰沒有到此結束。今年4月,廣東省紀委的通報顯示,分管該局工作的陽江市原副市長陳芝岳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處分;同時,陽江市國土資源局紀檢組組長許華也因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這是廣東省紀委此次通報的7起黨風廉政責任追究典型案件中的一起。同樣的場景,也發生在江西。
通報顯示,2013年至期間,上饒市紀委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上饒市質監局存在諸多違反八項規定的問題,包括:弄虛作假以會議費、培訓費名義套取資金用于沖抵不合理開支;班子成員辦公用房面積普遍超標且未按有關要求整改到位;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樹仁的兒子王某在“吃空餉”專項整治后,仍然在下屬單位上饒市計量所“吃空餉”等。之后,有關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而該局黨委書記、局長胡平作為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因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目前頒布的法律法規中,責任明晰,處理規定明晰。
(二)加大對法規的學習力度和執行力度
幾年來,國家、省、市層面,在經費管理、資產管理、政府采購、會計制度、財政體制等方面陸續發布了一系列制度,而且隨時推陳出新,更新較快,大家要注意跟隨法規更新的腳步,著重學習新規定,減少法律上的盲點,做好貫徹執行。以內控制度為例。從12年頒發規范到17年先后發布了若干文件規定,按著規范??意見??評價??報告等路線,以釘釘子的精神深入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
(三)培養選拔專業會計人才
高端會計人才是做好財務管理工作的關鍵,而高端的財務管理人才不是一蹴而求的,需要長期的培養和積累。單位要有培養的機制,鼓勵財務人員參加培訓學習,有職務級別及上升通道等等,培養懂財務、管理、法律、計算機等多專業的復合型人才,為單位經濟管理服務。
(四)建立系統的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下面結合有關法規和參照有關省市發布的一些管理制度,綱領式地進行列舉,給各部門和單位在建立各項財務管理制度時,提供參考,各部門和單位在實際中需要制定詳細的文件。
1.加強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約束,健全單位預算管理體系
法律依據:《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提高預算編制的完整性,規范預算編制。切實做到“收入一個籠子、預算一個盤子、支出一個口子”。提前預計預算年度中需要落實的重大政策、措施等,并在預算編制中予以體現,真實反映部門工作經費需求,切實提高預算編制完整性。做好細化預算編制工作,增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有效性。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要堅持應編盡編原則,并細化到集中采購目錄的最底層。
(2)增強預算執行嚴肅性,強化預算執行工作。各單位是預算執行的主體,負責本單位預算執行,并對執行結果負責。要嚴格遵循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的原則,進一步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嚴格執行人大批準的預算,嚴禁超預算或無預算支出,不得擅自改變預算資金支出用途。要嚴格遵守新《預算法》和厲行節約制度等各項財經法律法規,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把嚴的紀律、嚴的要求、嚴的標準貫徹落實到預算執行全過程,構建預算資金規范高效運行機制。
(3)完善部門存量資金與預算編制執行掛鉤機制。各部門要努力加快預算支出進度,積極盤活各類存量資金,提升資金管理和運籌水平。對連續結轉2年以上的財政性項目結轉資金,應作為結余資金管理,由財政部門收回統籌安排。建立預算編制與結轉結余資金管理相結合的機制,加大結轉資金統籌力度,對確定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報財政部門批準后可調劑用于本部門其他項目或交回財政部門統籌安排,有效控制新增結轉結余資金。
(4)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各單位是本部門財務信息公開的責任主體,負責向社會公開本部門預決算及“三公”經費信息。除涉密信息外,所有單位均應按規定及時、規范公開本部門預決算。細化預決算公開內容,部門預算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并逐步細化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加大“三公”經費公開力度,細化公開內容。
2.強化公務支出計劃和審批管理
法律依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會議費、培訓費、因公出國經費、接待費、差旅費等有關法律法規
(5)嚴格編制年度支出計劃。加強源頭控制,會議、培訓、因公出國(境)、公車購置及公車運行費等支出要編制年度計劃,強化預算意識,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中列支的相關經費都要編制年度預算。各項支出都要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
(6)會議費審批制度。建立單位內部會議計劃編制制度,制訂年度會議計劃,詳細反映會議內容、規模、天數、經費預算等內容。會議費納入預算,并細化到具體會議項目。嚴格執行會議審批程序,召開會議必須經單位辦公會議或主要負責同志批準。對未編制會議計劃、未經審批的會議不予報銷費用。根據會議定點管理工作有關要求,必須在會議定點場所召開。嚴格控制會議時間,不得以訓代會,借機延長會議時間。
(7)培訓計劃審批管理。嚴格落實培訓計劃編報和審批制度,各單位應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包括培訓名稱、對象、內容、時間、地點、參訓人數、所需經費及列支渠道等),經單位財務部門審核后,報單位領導辦公會議或黨組(黨委)會議批準。年度培訓計劃一經批準,原則上不得調整。因工作需要確需臨時增加培訓及調整預算的,應報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批準。
(8)差旅費審批制度。嚴格落實出差審批制度,凡沒有出差審批制度的須立即建立。單位審批人要事先對出差的必要性認真審核把關,無特殊情況不得事后補辦出差審批手續。要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
(9)出訪團組實行計劃審批管理。各部門應在核定的年度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預算內,合理安排因公臨時出國活動,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出訪團組;無預算安排的單位,視為無出國任務。
(10)加強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管理。公務用車購置預算應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管理有關規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按照編制內實有車輛數合理編制。
3.經費支出報銷和審核管理
法律依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會議費、培訓費、因公出國經費、接待費、差旅費等有關法律法規
(11)從嚴審核經費報銷。認真執行會議、培訓、差旅、因公出國(境)、公務接待、公車購置及公車運行費等公務經費管理制度,加強費用報銷審核,切實做到支出合規、手續齊備、憑證真實有效。
(12)嚴格執行會議費一會一結算制度。各部門在會議結束后,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切實做到一會一結算。報銷會議費時,會議組織單位應提供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名單、會議服務單位出具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審核會議費開支,對未按程序批準召開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會議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13)規范培訓費支出及報銷程序。培訓費按規定由培訓舉辦單位承擔。培訓結束后,各部門要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報銷培訓費時,培訓舉辦單位應提供培訓通知、實際參訓人員簽到表、講課費簽收單以及培訓機構出具的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審核培訓費開支,對未履行審批備案程序的培訓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14)嚴格按規定支出差旅費。出差人員應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未按規定開支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差旅費報銷時應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憑證。財務部門應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城市間交通費按照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級憑據報銷,住宿費在標準限額之內憑發票據實報銷。從嚴審核報銷差旅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15)加強出國經費審核報銷。出國經費報銷須憑有效票據填報有團組負責人審核簽字的國外費用報銷單。各種報銷憑證須用中文注明開支內容、日期、數量、金額等,并由經辦人簽字。財務部門應對因公臨時出國團組提交的出國任務批件、護照(包括簽證和出入境記錄)復印件及有效費用明細票據進行認真審核,嚴格按照批準的出國團組人員、天數、路線、經費預算及開支標準核銷經費,不得核銷與出訪任務無關的支出。
(16)加強公務用車支出管理。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等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和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費用支出,降低運行成本。
(17)加強公務接待費的審核報銷。在批準的接待費預算規模內,對有明確接待范圍、對象和目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且符合規定標準的接待費用予以報銷,報銷憑證包括派出單位公函、財務票據和接待清單等,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18)加強公務卡使用管理。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按照公務卡使用和管理有關規定辦理業務。
(19)嚴格控制參加收費性質的會議和培訓。各部門應從嚴控制參加具有收費許可資質的社會組織、機構舉辦的需繳納費用的會議和培訓。對確因工作需要必須參加的,應經本單位負責同志批準。費用報銷時需提供單位內部審批依據、會議或培訓通知、費用開支明細和合法票據,不得報銷與會議、培訓無關的費用。
4、強化財務管理基礎
(20)加強內部控制,突出風險防控。各部門要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試行)》有關規定,在認真梳理內部崗位職責、經濟事項、業務流程的基礎上,根據經濟活動客觀規律,查找業務風險點,制定風險防范應對策略。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完善業務流程,將制衡機制嵌入部門內部管理各環節,實現決策、執行和監督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1)建立健全收支業務內部管理制度。各部門的各項收入應由財會部門歸口管理并進行會計核算,嚴禁設立賬外賬,不得通過往來科目核算收支。有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職能的單位,應按規定項目和標準征收政府非稅收入,并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制定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具體規定,明確單位經濟活動的各項支出標準和支出報銷流程。加強和規范會計核算,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正確使用會計核算科目,真實反映會計活動信息。加強支出審批和審核控制。全面審核各類單據,不得使用不合規的原始憑證進行列支。
(22)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決算與評價等預算內部管理制度。各部門應做到預算編制程序規范、方法科學、編制及時、內容完整、項目細化、數據準確,并根據批復的預算安排各項收支,嚴格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規定支付資金,確保預算嚴格有效執行。各部門應建立預算執行分析機制,定期通報內部處室、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預算執行有效性。加強決算管理,確保決算真實、完整、準確、及時,提高決算分析水平,強化決算分析結果運用,健全單位預算與決算相互對應、相互促進工作機制。
單位收支業務管理制度模板
一、建立健全財務機構崗位責任制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的會計法規,結合單位類型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應的財務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制定職責分明的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包括:財務機構內部崗位設置及各崗位的職責權限(對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必須設置財務管理員崗位)。重點應當明確單位領導對財務機構的領導職責權限;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權限;出納人員的職責權限;其他會計人員的職責權限;并在財務機構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牽制制度會計回避制度: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出納人員應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單位的會計或者出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不得在本單位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近親屬不得在同一會計機構擔任會計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以及會計人員因執行公務發生的財務收支,本人不得審批。
二、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明確現金開支范圍。
2、根據單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確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限額的管理辦法。
3、明確各項現金收入賬時間,制定控制坐支現金行為的管理辦法。
4、建立庫存現金的盤存制度,保證賬實相符,并對可能發生的現金長短款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銀行存款開戶、使用以及銷戶的管理辦法。對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簽發空頭支票及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項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明確核對銀行賬務的管理辦法。
(三)、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2、明確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辦法。對辦理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應分開保管的制度應當明確。
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根據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財產物資管理等文件規定,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的管理制度,對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的被盜、毀損和流失。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1、明確固定資產購置、驗收管理辦法。
2、為防止各種自然和人為因素的毀損,各單位應明確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維修管理辦法。
3、為防止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損失及舞弊行為,各單位應當明確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辦法。
4、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并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5、對重要固定資產的保險制度應當明確。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請購、驗收程序及管理辦法。
2、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專人保管制度;明確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及有關獎懲辦法。
3、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來款項管理制度
1、明確職工借支的審批程序及歸還時間,對不按期歸還借款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制定往來款項的定期清理和核對的管理辦法。對清理和核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的處理程序和辦法應當明確。
3、明確呆賬、壞賬的審批處理程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單位收入范圍和入賬時間。 2、各項收入的取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對非稅收入,必須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3、以財務獨立核算為標準,單位的各項收入支出由該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明確各項支出的審批程序和支出手續,明確領導的審批權限;明確與支出有關的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等。明確重大支出項目的標準及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辦法和程序。
5、建立嚴格的開支標準制度。對各項支出,國家有規定的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并明確因情況特殊超標準開支的處理程序;對國家無規定而由單位自定的,應當明確其報批的程序和標準,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6、對單位的專項資金應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明確專項資金的支出范圍和核算辦法;明確專項項目的完工驗收及檢查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結余的處理辦法。
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情況、人員增減變化等。
2、財務會計分析的有關指標,至少應當包括:各項收入、支出絕對數及對比指標、預算內撥款占總收入的比率、非稅收入占總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專項支出占總支出的比重、人員經費占總支出的比重、非稅收入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占總支出的比率等,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特點增加相應的財務分析指標。
3、明確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報送時間和部門。各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財務分析,財務分析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七、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明確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制度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的編制辦法。
2、明確會計檔案的保管、查閱、復制登記制度。
3、明確會計檔案的銷毀管理辦法。
八、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包括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的設置制度及內部牽制制度;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權限范圍。
(二)、明確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確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件的操作程序、操作權限;明確操作密碼的管理辦法等。
(三)、明確會計電算化代替手工記賬的各種憑證、賬簿、報表的打印時間。當天憑證必須當天打印;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應滿頁打印;總賬應于月末3日內打印;明細賬及其他輔助賬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月報應于次月3日內打印;季報應于次月5日內打印;年報應于次月15日內打印。
(四)、明確計算機硬件、軟件及數據的管理制度。對各種計算機硬件、軟件進行修改升級的程序和審批手續應當明確。
(五)、明確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