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月22日印發《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的通知。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全文吧。
《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全文如下:
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切實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和依法辦事的能力,現就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一、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重要性
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作,是深入推進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多次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確要求,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各地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國家工作人員的學法自覺性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明顯增強,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普遍提高,在推進國家法治建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同時也要看到,與全面依法治國的新要求相比,國家工作人員在學法用法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有的領導干部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重視不夠,有的地方和部門學法用法制度不夠健全,有的國家工作人員法治觀念淡薄,有的甚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各地各部門一定要從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重要性,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大力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不斷促進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厲行法治,為建設作出應有貢獻。
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指導思想和主要內容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適應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的新要求,堅持學法用法相結合,進一步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健全考核評估機制,創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斷推進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持續深入開展,努力提高國家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的能力水平,充分發揮在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主要內容
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要緊密結合實際,認真學習以憲法的各項法律法規,牢固樹立理念,努力提高法治素養,不斷增強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各級領導干部要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帶頭學習憲法和法律,帶頭厲行法治、依法辦事。黨員干部要深入學習黨章和黨內法規,尊崇黨章,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做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的自覺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1.突出學習憲法。堅持把學習憲法放在首位,深入學習憲法確立的基本原則、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務、國體和政體、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內容,培養憲法意識,樹立憲法至上理念,自覺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實施。
2.學習國家基本法律。認真學習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國防法以及國際法等方面的法律,認真學習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識,不斷提高法律素養。
3.學習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認真學法律法規、文化建設法律法規、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以及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水平。
4.學習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堅持干什么學什么、缺什么補什么,有針對性地加強與履職相關法律知識的學習,切實提高依法辦事能力。
5.深入推進法治實踐。堅持與法治實踐相結合,把法治實踐成效作為檢驗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標準,積極推進國家工作人員結合崗位需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行職責,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進一步健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
(一)健全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堅持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把憲法法律和黨內法規列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組織開展集體學法。黨委(黨組)書記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講法治課,做學法表率。堅持重大決策前專題學法,凡是涉及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等重大問題,決策前應先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學法考勤、學法檔案、學法情況通報等制度,把領導干部學法各項要求落到實處。
(二)健全完善日常學法制度。結合國家工作人員崗位需要,推動學法經常化。堅持以自學為主的方法,聯系實際制定學習計劃,明確學習任務,保證學習時間和效果。定期組織法治講座、法治論壇、法治研討等,利用國家憲法日、憲法宣誓、法律頒布實施紀念日等開展學法活動,推動經常性學法不斷深入。依托全國黨員干部現代遠程教育系統、各級政府網站、專門普法網等資源,建設網絡學法學校、網絡學法課堂,搭建和完善學法平臺。注重微博、微信、微視、移動客戶端等新技術在學法中的運用,組織開展以案釋法、旁聽庭審、警示教育等,不斷拓寬學法渠道,推進學法形式創新。
(三)加強法治培訓。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明確法治教育的內容和要求。把憲法法律列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和其他相關培訓機構的培訓必修課,進一步加強法治課程體系建設,不斷提高法治教育的系統性和實效性。把法治教育納入國家工作人員入職培訓、晉職培訓的必訓內容,確保法治培訓課時數量和培訓質量。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專題法治培訓,加大各類在職業務培訓中法治內容的比重。在組織調訓中增加設置法治類課程,明確法治類課程的最低課時要求。
(四)堅持依法決策。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規定決策,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落實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對重大事項的決策權限、內容和程序等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積極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制度,為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預防和減少違法決策行為的發生。各級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要普遍設立公職律師,參與決策論證,提高決策質量。推動在國有企業設立公司律師,防范經營風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落實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對于違法決策以及濫用職權、怠于履職造成重大損失、惡劣影響的,都要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嚴格依法履職。牢固樹立權由法定、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職責,把學到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依法辦事的能力。嚴格實行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不得從事執法活動。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對重大執法決定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落實信息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職責權限、法律依據、實施主體、流程進度、辦理結果等事項,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落實執法案卷評查、案件質量跟蹤評判工作,努力提高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執法、司法機關領導干部要以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學法用法,忠于法律、捍衛法治。落實執法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
(六)完善考核評估機制。加強國家工作人員錄用、招聘中法律知識的考察測試,增加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法律知識的比重。定期組織開展國家工作人員法律考試,健全完善國家工作人員任職法律考試制度,推動以考促學、以考促用。對擬從事行政執法人員組織專門的法律考試,經考試合格方可授予行政執法資格。把學法用法情況列入公務員年度考核重要內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職中要圍繞法治學習情況、重大事項依法決策情況、依法履職情況等進行述法。把法治觀念、法治素養作為干部德才的重要內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據。探索建立領導干部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測評指標體系,將測評結果作為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情況納入精神文明創建內容,列入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創建考核指標,增加考核的分值權重。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并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學法用法工作的具體落實。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作為一項長期性、經常性工作來抓,納入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總體布局中,做到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細化各項制度措施,體現不同崗位特點,并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創造條件、提供保障。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納入“法律進機關(單位)”、學習型黨組織建設、學習型機關建設、機關(單位)法治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推動學法用法向縱深發展。積極探索建立激勵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充分調動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和自覺性。注重總結宣傳學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典型示范作用。
各有關部門要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明確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機制,進一步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黨委組織部門要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監督,把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訓計劃,協調培訓院校落實憲法法律必修課,把學法用法情況作為考察干部的重要內容。黨委宣傳部門要協助落實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加強對學法用法工作的輿論宣傳。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把法治知識納入公務員錄用考試、培訓和年度考核范圍。司法行政部門要具體承擔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的組織協調、指導和檢查。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研究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認真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