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起,山東省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養老保險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待遇試點工作。符合條件的民辦教師退休時,可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1月6日,媒體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了解到,同時具備“具有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從事教育教學工作、與所在學校簽訂勞動合同”三項條件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
試點后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因學校終止辦學等原因退出教師崗位,或流動到企業工作以及靈活就業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其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與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并計算。
據介紹,2015年,山東省在青島、濰坊、德州3市率先啟動了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教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今年將在全省17市啟動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