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查了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準的 《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該條例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規不抵觸,決定予以批準,由惠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施行。”昨日上午,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的決定,意味著立法法修改后,惠州市首部地方性法規誕生。我市的另一部地方性法規《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也同日獲批。
我市的兩部地方性法規有哪些亮點?在全省有哪些樣板意義?什么時間公布施行?施行后需要注意什么?記者就讀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了采訪。
亮點:堅持從嚴從重處罰違法行為
今年2月29日,《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在市十一屆人大六次會議上高票表決通過。條例分為總則、監督管理、生態保護與污染防治、法律責任和附則,共五章三十五條。
●條例有哪些亮點呢?
“針對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存在的突出問題,條例堅持‘上游治山、下游治污’理念,重點解決‘治什么、怎么治、誰來治’三個問題”。市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陳裕瑾介紹,條例的一大亮點是創新性地提出健康評估制度,明確定期對西枝江干流、主要支流及大中型水庫等重要水體組織開展健康評估,制訂保護、整治、修復、管理的目標和對策。
條例把流域生態保護補償作為最重要的制度設計,規定建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設立生態保護補償專項資金,對因承擔生態保護責任而使經濟社會發展受到限制的上游地區相關組織和個人給予補償。
地方立法要做到“開門立法”,這點也有具體體現。條例提出,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公開環境信息,可以邀請社會公眾參與西枝江重要執法行動和重大事件調查;社會公眾有權舉報破壞生態、不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并獲得獎勵。
對于違反條例具體行為的處罰,條例也沒有手軟,在設定法律責任時,在上位法規定的法律責任幅度內,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堅持從嚴從重處罰。
●實施
近期將發布公告明確施行時間
這兩部法規批準后何時公布施行?
記者獲悉,市人大常委會近期將發布公告對兩部法規予以公布,并明確施行時間。兩部法規公布以后,市人大常委會將開展《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宣傳和解讀工作,加強立法宣傳和輿論引導,推動條例順利實施。
“惠州首部地方性法規質量扎實,亮點很多,接下來關鍵是要嚴格執行。”省人大城建環資委副主任委員黃誠寬說,法規中很多制度設定都嚴于國家和省的標準,接下來關鍵是嚴格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后不斷修訂完善。同時,他建議條例執行到一定程度,要定期組織執法檢查,對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計劃
今年將立法保護歷史文化名城
記者獲悉,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包括做好 《惠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等法規草案的審議工作等。
惠州去年10月成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如何用法規保護好歷史城區、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等,為千年古城撐起法律之傘,備受人們關注。今年市人大常委會將對《惠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草案)》進行審議。
●聲音
惠州立法經驗值得很多地方學習借鑒
把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作為我市首法選題,也獲得省人大的高度肯定。
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李煥新說,惠州把首部地方性法規對準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的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可以說選題非常好,也體現了惠州對生態文明的高度重視。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高度,環境保護同步跟上的話,整體的發展水平會上一個新臺階,惠州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地方環境保護好了,可以構成一個良好的生態體系。”李煥新說,西枝江流域主要在惠州境內,自己的家底自己最清楚,國家、省層面立法可能不會關注這么細,這也給地方立法提供了很多機會,惠州就很好地把握了這個機會,通過立法保護好、治理好家門口的江河,這種理念值得很多地方學習和借鑒。
黃誠寬對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規也給予高度評價,認為符合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也符合惠州實際,是不可多得的專業性強的地方性法規精品。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規處處長余建紅透露,《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質保護條例》是《立法法》修改后,我省首部由設區的市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省人大常委會批準的地方性法規。
余建紅說,在起草方式上,惠州堅持人大主導,組成由相關工委、部門參加的起草組,很好地發揮了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是很成功的實踐。同時,惠州的立法工作做到了選準了題、開好了頭、起好了步,始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這些經驗和做法值得學習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