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月1日起,童裝強制性標準GB31701-2015《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將正式實施,這是我國首個針對童裝的強制性標準,實施過渡期為2年。國標要求嬰幼兒紡織產品應加注“嬰幼兒用品”標示,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等。6月1日前生產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至2018年5月31日。
國標:嚴格程度超發達國家標準
作為國內第一部專門針對嬰童紡織產品的強制性標準,新標準充分吸收并借鑒了發達國家有關嬰童紡織產品安全性的技術法規要求,其嚴格程度已經超越了發達國家標準。依據新執行標準,童裝將按年齡分為嬰幼兒紡織產品和兒童紡織產品。將童裝安全技術分為A、B、C類,A類最佳,B類次之,C類是基本要求。其中,嬰幼兒紡織產品應符合A類要求;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B類要求;非直接接觸皮膚的兒童紡織產品至少應符合C類要求。未來,除了所有童裝應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安全類別外,嬰幼兒紡織產品還應加注“嬰幼兒用品”標示。
在化學安全要求方面,標準增加了6種增塑劑和鉛、鎘2種重金屬的限量要求;在機械安全方面,標準對童裝頭頸、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繩帶作出詳細規定,要求嬰幼兒及7歲以下兒童服裝頭頸部不允許存在任何繩帶;標準對紡織附件也作出了規定,要求附件應具有一定的抗拉強力,且不應存在銳利尖端和邊緣;另外還增加了燃燒性能要求。
案例:兒童服裝上拉鏈、紐扣等有窒息危險
來自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產品傷害監測和輿情監測顯示,近年來涉及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的傷害事故頻發。
例如,兒童及嬰幼兒服裝上的拉鏈頭、鈕扣等附件,大都屬于小零件。如果拉鏈頭、鈕扣等服裝上的附件固定不牢固而松脫,可能會造成兒童誤吞或吸入,這些附件進入呼吸道后可能會堵塞呼吸道導致窒息;進入消化道后,會導致腸梗阻、腸管擴張,嚴重時會導致腸穿孔、腸壞死,甚至存在生命危險。國內已發生多起由類似小零件導致的傷害事故。
而如果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帶有抽拉繩帶、帶子過長、繩帶的自由末端使用裝飾物或容易形成活結、繩圈,兒童玩耍時可能會被家具、電梯、交通工具或滑梯等游樂設施上的突出物、縫隙纏住或夾住,可能會導致兒童窒息甚至死亡等危險。
5月29日,記者走訪了多家售賣童裝的店鋪,發現多款童裝脖頸上有抽拉繩帶。“這種可以調節松緊的抽拉繩帶,是這幾年比較流行的新款。既可以拉緊防風,又可以打成蝴蝶結在胸前,比較美觀。”店員告訴記者。
【預防措施】
1.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標識的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購買前應仔細檢查說明書及產品標識等是否齊全,包括生產廠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型號、安全警示語、適用標準等。
2.建議購買時盡量選擇款式簡單的服裝。不要給兒童選擇頭部和頸部有任何繩帶的服裝,同時要注意服裝其他部位的繩帶是否過長或容易形成活結、繩圈,因為這些結構很容易纏繞住脖子,或者被外物夾住,給兒童的安全帶來隱患;也盡量為嬰幼童選擇附件較少的服裝。
3.向經營者索取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作為日后維權的重要憑證。?
4.購買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后,如果發現產品上帶有繩、鈕扣等附件,可以考慮將抽拉繩、繩帶丟棄;加固鈕扣或拉鏈頭、固定易于松脫的繩帶;檢查邊緣是否有尖銳的毛刺以避免刮傷等方法來排查產品潛在風險。
5.切記對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做好定期檢查及修復保養工作,例如:檢查鈕扣有沒有松動或散線,確保訂牢后再給兒童穿戴,以免發生因兒童誤吞而發生危險。
6.監護人對服裝上鈕扣的缺失不能掉以輕心。如果監護人發現兒童誤吞鈕扣等附件,或者兒童出現突發性的腹痛、惡心或嘔吐等疑似吞食硬物的臨床癥狀,應立即送醫進行救治。
7、若在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使用過程中發生傷害事件,消費者可向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報告有關產品傷害信息或提交缺陷線索。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的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