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自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編最新整理的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管辦法十大看點,歡迎閱讀!
看點一:“兩涵蓋兩規范”,細致全面、無漏缺項
“兩涵蓋”,一是涵蓋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全品種的日常監督檢查;二是涵蓋生產、銷售、餐飲服務全環節的日常監督檢查。“兩規范”,一是規范日常監督檢查要求。對檢查人員資質、檢查事項、檢查方式、檢查程序、檢查頻次、結果記錄與公布、問題處理等進行規范;二是規范標準化檢查表格。設置了標準化的檢查表格及結果記錄表格,并配套制定相應的檢查操作手冊,規范指導基層人員開展檢查工作。
看點二:對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檢查更嚴苛
《辦法》第二章第八條規定,對食品生產者主要檢查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結果、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結果、貯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情況。對保健食品生產者還應檢查生產者資質、產品標簽及說明書、委托加工、生產管理體系等情況。
看點三:檢查頻次有要求
辦法指出,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市、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根據食品類別、企業規模、管理水平、食品安全狀況、信用檔案記錄等因素,編制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且后期會根據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研究制定的《食品生產經營風險分級管理辦法》,確定對轄區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頻次,并將其列入年度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確定監督檢查頻次后,監管部門對每家企業的檢查頻次每年不得少于計劃數。
看點四:實行“雙隨機”日常監督檢查
《辦法》要求對食品生產經營者實行“雙隨機”日常監督檢查,即隨機抽取被檢查企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實施異地檢查、交叉互查。另外,檢查項目應當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執行,每次監督檢查可以隨機抽取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中的部分內容進行檢查。同時要求,每年開展的監督檢查原則上應當覆蓋全部項目。每次監督檢查的內容應當在實施檢查前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予以明確,檢查人員開展檢查時不得隨意更改檢查事項,檢查中可以對生產經營的產品隨機進行抽樣檢驗。
看點五:規定日常監督檢查的基本程序
辦法指出,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應當嚴格遵守《辦法》對檢查程序的規定。一是由監管部門確定監督檢查人員,明確檢查事項、抽檢內容。二是檢查人員現場出示有效證件。三是檢查人員按照確定的檢查項目、抽檢內容開展監督檢查與抽檢。檢查人員可以采取《辦法》規定的措施開展監督檢查。四是確定監督檢查結果,并對檢查結果進行綜合判定。五是檢查人員和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及抽樣檢驗等文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六是根據《辦法》對檢查結果進行處理。七是及時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看點六:對日常監督檢查人員有要求
日常監督檢查人員應當符合執行日常監督檢查工作的要求:一是應當由2名以上(含2名)監督檢查人員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并出示有效證件;二是檢查人員應當掌握與開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相適應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等知識,熟悉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要點和檢查操作手冊,并定期接受培訓與考核;三是根據日常監督檢查事項,必要時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邀請食品安全專家、消費者代表等人員參與監督檢查工作。
看點七:日常監督檢查結果判定分三種
監督檢查人員按照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和檢查結果記錄表的要求,對日常監督檢查情況如實記錄,并綜合進行判定,確定檢查結果。監督檢查結果分為符合、基本符合與不符合3種形式。按照對《檢查要點表》的檢查情況,檢查中未發現問題的,檢查結果判定為符合;發現小于8項一般項存在問題的,檢查結果判定為基本符合;發現大于8項一般項或一項(含)以上重點項存在問題的,檢查結果判定為不符合。
看點八:及時公布監督檢查結果
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于日常監督檢查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日常監督檢查時間、檢查結果和檢查人員姓名等信息。日常監督檢查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生產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將張貼的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監督檢查。
看點九:明確法律責任,便于責任追究
在執法過程中,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撕毀、涂改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及食品生產經營者拒絕、阻撓、干涉執法人員進行監督檢查等行為,可根據該辦法相應條款追究法律責任。例如,針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撕毀、涂改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由市、縣級食藥監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看點十:為“四小”的依法監管進一步提供法律依據
辦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條指出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的日常監督檢查,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這為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等“四小”的依法監管進一步提供了法律依據,便于拓寬監管思路,規范“四小”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