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一. 作息時間 :——:
)每周工作六天,工作人員可在周二至周五之間根據部門人員情況安排天休息,并上報公司行政部報備,若臨時有事需要調休的必須事先填寫調休單,經領導簽字批準后交由行政部。如無批準不予安排調休。
)異地員工休息如涉及返家,可提前申請由部門經理安排調休,否則不予安排調休,需憑往返車票做為返家憑證。
)各部門每月日前將值班安排以書面形式報行政部,如有改動須提前到行政部備案。
二. 考勤打卡
)公司員工必須上、下班在指紋機處打卡簽到、簽退。
)新員工入職日后即需輸入指紋安排打卡。
)凡正常出勤但忘記打卡均視為未打卡。
)因手指受傷等特殊情況導致指紋機無法識別,需當時與行政部文員確認,到行政部填寫《手工簽到單》否則視為未打卡。
)因臨時性工作外出無法到公司打卡,需在個工作日內主動提供《員工未打卡說明》,經部門經理簽字確認,遞交行政部,否則月底核查考勤記錄時視為未打卡。
)上述記錄請按時申報,逾期不予補辦手續。未打卡者經調查為正常出勤,按元/次扣罰,其他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 遲到、早退
上班時間到而未到崗,并未請假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未到離崗而未請假者視為早退。
)遲到或早退分鐘以內,每次罰款為元/次。
)遲到或早退分鐘以上一次按罰款元/次處理,二次處理則為元,三次罰款為元,五次罰款位元,六次罰款為元,依此類推。
)遲到或早退小時以上按曠工處理。每次曠工按元/次罰款
)由于公事推遲上班而未提前經主管同意者,按遲到論。
)月累計超過次,公司發送書面警告一次,季度累計遲到次以上取消公司任何優秀評選資格,情況嚴重者予以辭退。
四. 擅自離崗、曠工
工作時間內,未請假而離開工作崗位小時以內視為擅自離崗,到上班時間未到崗或未到下班時間離崗未請假超過小時以上,及工作期間未請假離開工作崗位小時以上為曠工。
)擅自離崗按事假雙倍工資予以處罰。
)月度曠工一次或一天扣罰當月工資%。
)月度曠工二次或二天扣除扣罰當月工資%。
)月度曠工三次或三天以上除名。
)曠工一次公司發送書面警告一次,并取消公司度任何形式優秀評選資格,累計曠工次或天以上除名。
五. 外出管理
)員工因公外出時,應獲部門經理批準并在前臺《員工外出登記簿》上注明外出時間,返回后注明返回時間。未簽外出者按事假處理,嚴重者按曠工處理。
)員工出差一日以上填寫《出差申請單》由部門經理簽字后報送行政部。
)行政部將不定期進行人員外出抽查,如發生人員外出但未進行外出登記者,按制度進行處罰
六. 病假
因病或非因工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
)病假請假應在上班前分鐘前辦理(可電話通知形式),否則一律按非事先申請事假處理:因突發急病不能執行此標準,請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
)請病假兩日(不含兩日)以上者,必須提供非盈利性醫療機構的休假證明,并提供病例,化驗單,繳費憑證等。
)病(事)假請假,一律向直接上司申請,不得委托其他同事轉告,否則視同未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