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圖書公管理的基本規則:
.講究文明禮貌,提倡用文明禮貌語言.尊重管理人員。
.維護環境衛生,保持整潔。不隨亂丟雜物,嚴禁在館內吸煙、吃零食。
.查閱圖書后請歸還原位。
.愛護圖書,不得在圖書上圈點、批注、不得將未經借閱登記的圖書帶出室外。
.借閱時保持室內肅靜,不得大聲喧嘩。
.遵守本圖書館規章制度.凡違反者應虛心接受批評教育,照章受處。
.圖書館設立在團委辦公室。
二、圖書館借書規則:
.本館為全廠職工服務。
借書數量:每人一次限借本。
.借書期限:每本書可借閱二個星期,如若未閱讀完,可續借二周。逾期不還者,按超期天數處以罰款。超期每天罰款.元。
.圖書借出時,應當面檢查,如發現有錯號、破損、污漬等現象,應立即向工作人員聲明。如還書刊時被發現,由還書讀者負責.
.讀者借用圖書應妥善保管,倍加愛護,不得折、遺失、損壞、撕、污漬和圈點,如有上述情況將按有關規定罰款。
.借閱人如若連續三次違反本圖書館借閱規則,則取消借閱資格,并酌情向所在單位如實反映情況。
三、遺失、污損、圖書資料賠款規則:
(一)凡折書、撕、挖剪圖書者,除當面批評教育外,并按以下辦法處理:
.撕、挖剪圖書者,一般按圖書原價的——倍賠償;
貴重書刊(如工具書、重要管理書籍等)一律按原價的——倍賠償,殘書收回圖書館。
.私自折書者,按原價的%-%賠償。
(二)污損圖書資料,視情況按以下規定賠償,
.污損以內按原價%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污損以上按原價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污損以上按原價的——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三)凡遺失文獻資料者,一周內賠原書刊不予追究責任。超過期限,每本加收圖書損失費元。如賠原書刊確有困難,可按以下辦法賠償:
.以前的圖書,按原價的——倍賠償。
.-XX(含)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倍賠償。
.XX-~(含XX)前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倍賠償。
.當出版的圖書,按原價的倍賠償。
.多卷書或叢書中的一本按全套書價的 l——倍賠償,殘本不給本人。
.借閱圖書超過規定期限,每天罰款.元。
.丟失圖書編碼,每本圖書賠償元人工費。
(四)賠償書刊時間規定:
.待償時間以不超過一個月為限;超過一個月者又以超期的規定一并處理。
.辦理賠償手續后一個月內找到原書刊資料,可持賠償單到圖書館返還%的賠償金。
(五)圖書館開放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