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聯〔XX〕號
(一)橫幅、噴畫、樓幅的規范化管理制度(噴畫、樓幅須附打印版)
、 申請表格由團委宣傳部統一格式(見附表),申請表格數量為一份,教學區橫幅、噴畫的申請,最后要拿到保衛處審批后方可懸掛。
、 橫幅等懸掛物可申請的懸掛地點為:教學區運動場外、六棟籃球場外、九棟籃球場外。(注意:a、教學區校道懸掛位置,所有橫幅統一懸掛于足球場一側鐵網,噴畫統一懸掛于排球場一側鐵網;b、體育館后籃球場,只允許懸掛噴畫。)
、 橫幅準許懸掛以兩個星期為限,每期到既需清除;噴畫準掛以兩個星期為限,在活動結束后的一天內就須進行清除。如活動時間超過兩周者,可續申請。
、 橫幅、噴畫懸掛前都須用大油性筆在橫幅左下側寫上申請通過時由團委所提供的唯一編號,以便團委委員進行檢查;此外懸掛須平坦美觀筆直,應配合懸掛地點處已懸掛的橫幅情況采用左邊對齊從上依次向下懸掛。保安將定期對橫幅懸掛情況進行檢查,并拆除不符合要求者。
、 橫幅懸掛期間,懸掛組織有義務在橫幅被風吹落或破損等情況下自行進行維護。若經提醒后仍無改進,將進行相關處理。
、 橫幅等宣傳物懸掛期滿,懸掛組織須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或到懸掛截止期后經提醒仍不拆除者,視情況給予批評、警告并計入黑名單。拆除橫幅等宣傳物時須把固定橫幅的紅線或繩索一并拆除。若違反此規定,將追究其責任,將影響下一次申請的審批。
、 橫幅,噴畫、樓幅的懸掛數目,教學區(運動場外)和生活區(六、九棟籃球場)最多只能各申請一條橫幅和一幅噴畫。若該活動需要一次性申請兩條以上的橫幅、噴畫或樓幅,需要附上指導老師簽字以及簡明策劃書。
(二)活動場地的規范化管理制度(需附上簡明活動策劃書)
、 活動場地申請表格由團委宣傳部統一格式(見附表一),活動用電申請表格由后勤基建處統一格式(見附表二),各組織須通過獲得申請表的電子版后根據需要自行打印或者復印。
、 活動需該組織指導老師同意,活動申請用表上級組織意見必須有指導老師的簽字以及是否同意。
、 場地可申請的范圍為:活動中心一樓空地(非商業性活動)、一二飯門口及飯堂前校道(非營業性學生擺攤,包括:咨詢點、派報名表、派傳單)、九棟籃球場(活動、商業性擺攤)、東三路(商業性擺攤)。
、 帶有商業性質的學生活動必須附上活動策劃(必須附上詳細策劃書,包括具體商家,活動流程,商家贊助資金需要明確標明贊助金額以及贊助物品明細。)
場地申請不得涉及食品衛生安全。
已通過審批的申請表應留底,以備檢查。
(三)九棟籃球場:
、九棟籃球場有五個籃球場,靠近棟的為號場,靠近棟的為號場。各個組織申請時應標明要使用哪幾個場,申請活動場地的時間必須寫明,具體寫上時間段。
、商業性活動及帶有商業宣傳的學生活動須上交場地租用費。商業性擺攤以擺攤數量為單位,一個攤位元;大型商業活動一次租用費用為XX元,活動不得超過小時。(商業性活動,必須附上詳細策劃書,包括具體商家,活動流程,商家贊助資金以及物品明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