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機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鎮機關內部管理,更好地實踐“xxxx”,努力提高職工自身素質和工作效能,~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整體推進鎮黨委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機關工作人員目標考核辦法。
一、考核對象及內容
(一)考核對象
本度在本機關的在職職工.
(二)考核內容
、崗位責任制所明確的工作職責。(分)
、信息及文稿撰寫任務。(分)
、鎮機關日常事務相關職責內容。(分)
、出勤情況。(分)
二、考核形式
采取量化考核與定性考核相結合,組織考核與自我考核相結合,平時考核與度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完成任務好的給予獎勵,對完不成任務的給予經濟處罰。對有突出貢獻的,予以特別重獎,對有違紀行為,按政紀處理。
(一)建立工作實績臺帳。每位考核對象都應根據職位說明書或崗位目標責任制的要求,結合當的重點工作,制訂全工作計劃。將每月履行崗位職責及領導交辦的主要工作完成情況如實地記載在工作實績臺帳上,記載時要突出工作數量、質量、效率和貢獻。同時應根據全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制訂下個月的工作計劃。
(二)每月小評。每月底,由分管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分別審閱各部門負責人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實績臺帳上記載的本月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計劃,并結合部門考核標準,對在該月的出勤情況,工作作風、態度、遵紀情況及工作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評鑒,確定小評等次。測評結果報送黨辦匯總。
(三)季度初評。每季度組織全體工作人員進行一次初評。工作人員根據自己的崗位職責和目標任務,對工作、學習和政治思想表現等情況進行小結,并進行述職。在機關工作人員述職的基礎上進行民主測評,綜合每月小評情況及季度民主測評的結果,對工作人員每季度績效作出評價,確定季度初評等次。
(四)終總評。結合度考核進行全績效考核,在掌握每位工作人員全積累的工作實績和季度初評等次的基礎上,召開終考核述職大會,并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嚴格根據工作實績臺帳記載和季度初評情況,結合終民主測評的結果和全加減分情況確定全績效考核等次。考核采用百分制,凡總分達分以上的評為“一等”;- 分評為“二等”;- 分評為“三等”;分以下評為“四等”。考核成績與終獎金直接掛鉤,并作為干部個人度考核和評定等級的依據。凡經考核被評為一等級的,可享受終獎和終福利本人應享受的%。凡經考核被評為二等級的,可享受終獎和終福利本人應享受的%。凡經考核被評為三等級的,可享受終獎和終福利本人應享受的%。評為四等級的,只享受終福利本人應享受的%。
三、獎金來源
鎮內每人獎金、福利和上級給予的各種集體性獎金作為獎勵基金。
四、加減分標準
(一)加分
、獲內蒙、包頭市表彰的相關科室,人均分別加分分、分。
、獲區委、區政府表彰的相關科室,人均分別加分分。獲鎮內評比的"最佳科室"的該科室人均分別加分分。獲"先進工作者"的該同志加分。
、業務工作獲市級、區級單項工作表彰的,業務科室人均分別加分分、分。若按等級評一、二、三等獎的,則按獲獎等次予以加分。其標準分別為:市級:分、分、分;區級:分、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