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格執行和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特制訂預防食物中毒制度如下:
一、嚴禁采購及加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腐敗變質、污穢不潔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二、嚴禁使用發芽馬鈴薯、野生蘑菇、葫蘆瓜、河豚魚等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原料加工食品。
三、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四、嚴禁采購及加工無商品名稱、廠址、廠名、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不符合國家《食品標簽通用標準》和來歷不明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五、為防止熟食被細菌污染,切生的食品和熟的食品所用的刀、砧板要分開;做涼拌菜一定要洗凈消毒,不吃隔頓涼拌菜。
六、蔬菜烹調程序:一洗二浸三燙四炒;燒熟煮透所有食物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大塊食物的中心溫度不低于℃;煮熟燜透四季豆,使其失去原有的生綠色和豆腥;豆漿要徹底煮透,煮沸后持續加熱—分鐘。
七、食品存放要冷藏,熟食品和剩余食品放涼后置于℃以下冰
箱保存,冷藏時間不宜超過小時。冰箱等冷藏設備要定期清潔,并保證冰箱的冷藏效果。
八、剩余食品在再次出售前要高溫徹底加熱。
九、搞好餐飲、食堂環境衛生及設備、公用餐具、容器的清洗消毒衛生。
十、嚴禁非餐飲、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餐飲、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
十一、消滅蒼蠅、蟑螂、紅螞蟻等細菌的傳播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