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區建設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蘇州新區建管局,市區施工企業、駐蘇辦事處:
《中華人民和國安全生產法》將于今月日起全面實施。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建筑施工的實際情況,對我市建筑施工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單位結合自身特點貫徹執行。
一、建立應急救援指揮體系。蘇州市建設局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陶紀利局長任組長,由顧國華、邱曉翔、朱建明、姜利榮、凌鳴等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由各業務處室負責人和安監站、質監站的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質安處,聯系電話:—、。各市、區建設局,各施工企業和駐蘇辦事處也要建立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公示聯系電話,形成地區、單位、項目部三級救援指揮體系。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要保證通信暢通,傳遞信息及時,組織指揮有力,救援有條不紊。
二、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凡建筑業企業資質一、二級的建筑施工單位都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具體要求:一級資質以上(含一級)的單位不少于人,二級資質不少于人,三級資質和勞務分包類資質的單位應指定兼職救援人員,人數分別不少于人和人;救援組織的人員要身體健康、齡在周歲以內,以架子工、木工為主,同時,配備少數電工、焊工、起重工、吊裝工、瓦工及醫務人員;救援組織宜以班、排組成,相對集中于某幾個分公司或項目部,便于應急時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集結,救援組織成立后應逐級明確負責人。有條件的項目部也應成立應急救援組織:.—萬平方米的項目不少于人;—萬平方米的項目不少于人;—萬平方米的項目不少于人;萬平方米以上的項目不少于人;.萬平方米以下的項目應確定——名兼職救援人員。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除服從本單位領導的指揮外,特別緊急時,應服從全市統一指揮調度。
三、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為了在重特大事故發生后,能以最快的速度救援遇難者,除救援人員必須佩帶本工種的小型專業工具外,單位救援組織至少還應配備如下器材、設備,保證在應急時能使用:汽車、擔架、急救醫藥箱、安全帽、鋼絲繩及夾具、千斤頂、撬棒、鐵鍬、麻繩、麻袋、籮筐、扛棒,配置的數量應與施工單位的承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
機械化施工企業還應在應急時提供鏟車、挖掘機或相關的起重設備。
四、制訂項目應急救援預案。以下工程項目內容必須制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深度≥米以上的深基坑支護;
.懸挑腳手架、附著式(整體提升式)腳手架,高度>米的落地式外腳手架;
.梁的跨度≥米、或房屋單層空間高度≥米、或梁的斷面尺寸折算面積≥.米×.米或板的厚度≥厘米同時跨度≥米的模板支撐體系;
.塔式起重機拆、裝及使用;
.施工現場居住人數≥人、或建筑面積≥平方米的臨時設施的消防防火;
.爆破、吊裝等重要危險作業工程;
.其它有重要危險源的工程。
制訂上述預案時,要充分考慮施工現場車輛回轉通道,基坑平面人行回轉通道;深基坑上、下安全垂直通道應按基坑規模確定,但不得少于處;室內樓層上、下安全通道按在建工程高度平面單元組合等形式確定,但不得少于處;同時,要考慮施工現場水源、電源的切斷或開通;人員的緊急疏散和救援人員的集合和進出的安全通道;現場值班人員、指揮人員和報警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