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總則
二章 社團的成立
三章 社團的組織機構
四章 社團的監督管理
五章 社團成員的權利義務
六章 社團的變更和注銷
七章 社團的經費來源
八章 社團的獎懲制度
九章 社團聯合會
十章 附則
人力資源總處 制
~月日
集團社團管理辦法
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了進一步規范集團社團的管理,維護社團活動秩序,促進社團在各方面健康繁榮的發展,豐富同仁的工余生活,提升同仁素質,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積極支持集團各項工作,依照國家法律和集團有關規章,特制定本管理辦法。本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所有事業群自辦的協會、社團等。
二條 社團的宗旨:融合 健康 創新 娛樂
三條 開展項目:
(一) 體能性項目: 如球類、體操、田徑、登山、游泳、太極拳等;
(二) 才藝性項目: 如舞蹈、樂器、合唱團、繪畫、書法、相聲、小品等;
(三) 藝文性項目: 如朗誦、寫作、詩歌、讀書會等;
(四) 學朮性項目: 如演辯、談判、計算器等;
(五) 服務性項目: 如慈幼等;
(六) 嗜好性項目: 如集郵、攝影、橋牌、園藝、釣魚等;
(七) 其它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動皆可。
四條 參與對象:社團是集團同仁自愿組織的群眾團體,凡集團同仁均可參加。
五條 各社團均接受文康活動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總處文康部的管理、指導和服務。在憲法、法律、公司規章、社團管理辦法及相關文件規定的范圍內活動,不得從事與社團管理辦法無關的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