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參與某場競爭能力,增辟新的經濟增長點,著力提高經濟效益,各生產車間依托自身優勢,積極拓展對外承攬機電安裝等業務。為使這項工作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對外承攬業務的目的要求
在做好本職工作,保障全廠各項生產工作正常、穩定、有序的前提下,本著有利于集體和個人的原則,充分發揮圍的人員優勢、技術優勢,積極開展對外承攬機電安裝等業務,提高經濟效益,提高某場競爭能力,同時鍛煉職工隊伍,打造實力,樹立品牌。
二、對外承攬業務的形式
提倡對外承攬業務的形式多樣化。可以由廠部組織對外承攬業務,也鼓勵各生產車間(科室)組織對外承攬業務,還允許職工合伙組織和職工個人出去承攬業務。
三、對外承攬業務的管理
、組織管理
()由生產車間(科室)組織對外承攬的業務,報廠部批準;由職工合伙組織和職工個人組織對外承攬的業務,經車間(科室)同意后,報廠部批準。報批時,應將工程地點、名稱、內容、規模、工期等一同說明清楚。待工程正式承接后,應將工程合同書報廠部備案。
()合理安排參加對外業務安裝(施工)人員。在保證全廠各項生產工作正常的前提下,按以老帶新的原則進行人員調配。所有參加對外安裝(施工)人員,須經本車間(科室)同意并報分管廠領導審核。
()對外承攬業務的組織或個人,須向廠部上交工程合同款的%和參加人員每人每天元的管理費。安裝(施工)人員享受正常上班人員的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廠部從收取的對外承攬業務管理費中,按參加人員每人每天元返回給參加人員的所在車間(科室),用于集體積累或補助在單位堅守工作崗位未參加安裝(施工)人員。
()對未經報批擅自對外承攬業務的行為將實行行政處理和經濟處罰。生產車間(科室)隱瞞外出私自組織對外承攬業務的,車間(科室)主要領導及車間(科室)終不能評優評先,并處以工程合同款%的經濟處罰。職工合伙或個人隱瞞外出私自對外承攬業務的,廠部除扣發參加人員工程安裝(施工)期間的工資外,并處以工程合同款%的經濟處罰。如車間(科室)、職工合伙或個人雖經廠部批準,但申報的合同額與實際發生的合同額不一致,除隱瞞部分的全部收入上繳廠部外,并處合同款差額部分%的經濟處罰。
、安全管理
()無論以何種形式對外承攬業務,在實施安裝(施工)的過程中,都必須堅持“安全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方針。
()安裝(施工)現場的生產條件和安全設施等必須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應合格、齊備。
()安裝(施工)隊伍負責人為安全生產一責任人,并根據工程及人員情況確定一名專職安監員或若干名兼職安監員,并報廠安委會批準。
()經廠部批準承攬的安裝(施工)工程,在實施安裝(施工)的過程中,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