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目前的外委加工均為oem方式,本外委加工管理制度即針對oem方式而制定。
一、oem產品的確定
、由銷售部或產品生產部門根據市場需求及本公司實際情況提出書面申請,包括oem產品的具體品種及口味、包裝物尺寸規格及圖案、產品檔次、保質期等質量要求。
、由品控中心依據國家及行業對于該產品的相關標準審定上述質量要求的合理性。
、公司決策層確定該oem申請是否立項。
二、oem加工工廠的選定
、該工廠必須具有有效資質:營業執照(含有我方預加工產品的類別及品種)、生產許可證(預加工產品屬于該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
、該工廠必須具備保證被委托生產加工產品的食品安全保證體系和風險控制能力,具備相應的檢驗能力。
、該工廠必須達到食品企業衛生規范的各項衛生要求,食品衛生信譽度為a級的優先。
、該工廠必須具備足夠的生產能力,并承諾不得將接受委托生產加工的產品再委托其他食品生產經營者生產加工。
三、oem加工工廠的考察
由銷售部、品控中心、產品生產部門同參與oem加工工廠的考察,與對方商洽合作意向,實地確定oem加工工廠是否符合選定條件、實物考察對方的oem加工產品或者樣品是否符合我方要求,取得合作報價。
四、oem加工合同的簽訂
、加工合同中應附上關于所加工產品的詳細的技術文本(包括配方、工藝、參數、原料和產品的驗收標準等);
、加工合同中應將質量條款作為重要的附件,明確雙方食品安全與質量的責任及責任的期限(包括當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時的責任由誰來承擔、當產品出現市場質量投訴時由誰來承擔責任和費用等)。
、oem加工合同正式簽訂后需要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備案手續由品控中心統一辦理,各相關部門應配合提供所需資料。
五、oem加工產品的質量監控
、oem加工工廠每生產批次均須按產品標準要求出具成品質量檢驗出廠報告書(或官方質檢報告書),每次發貨時應向我方提交該報告書,并提供當批產品所使用原料的供應商資質資料(包括: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原料的官方質檢報告書;如不同批次產品均使用同一供應商,可于首次提供資料后簡化為書面說明)。
、oem加工工廠每交貨批次應向我方提供"車間加工衛生檢查"、"關鍵工序抽查記錄"、"設備清洗消毒記錄等生產過程質量控制記錄(記錄由各加工廠根據自身實際進行制訂)。
、以上資料均可為復印件但需加蓋oem加工廠公章。
、品控中心不定期進行oem廠商的質量審核及其產品的抽查檢測,發現以上資料存在偽造者,及時報告公司決策層追究其違約責任。
六、oem加工資料的管理
、oem加工工廠的資質資料由品控中心集中保管。
、oem加工合同及備案資料由品控中心集中保管。
、oem加工工廠的質量監控資料由產品接收部門在接收產品時索取并核對,然后交由品控中心集中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