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學習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學習效果,特制定以下學習制度:
一、學習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每周一、三、五上午八點至十點,機關全體人員集中學習兩個小時。
二、學習內容以政治理論為主,學習形式以聽取輔導講課為主,也可對重點疑難問題進行討論或作專題發言。
三、部內人員都必須備有理論學習筆記,每月每人筆記不得少于千字,學習體會或調研文章篇,每季度進行一次查閱和總結。
四、部領導要在底對理論學習作出總結,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機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集中學習,不能按時參加者,必須向部領導或考勤人員申明理由,以便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