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長或分管防汛的副局長主持,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參加。
、會議內容:
()傳達上級有關防汛的指示、文件及會議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勢及汛情,部署有關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防汛辦公室通報近期防汛工作綜合情況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情況,通報防汛動態及各項防汛工作落實情況。
、會議一般在黃河主汛期(—月)每周二上午召開。
、會議由防辦負責組織,負責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編發會議紀要。并督促決定事項落實。
、各科室有防汛緊急事項時,經局領導批準后,可臨時召開防汛緊急事項專題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