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方面
在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中,學校有責任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教育教學設施、生活設施,保障學生的人生安全、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和用電用水安全,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學校將依法治教,嚴格按上級規定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促進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若因學校或教師不當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或老師將根據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行為并無不當的,不承擔責任。
、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在放學后、節假日放假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或其他在學校管理 職責范圍外發生的。
二、學生及激方面
學生應遵守學校制度和紀律,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監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和紀律教育,學生或其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的,應承擔相應責任(學校無責任)。
、學生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行為準則、學校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的。
、學生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的。
、激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未成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為、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學生請假期間、無故逃課期間所發生的意外傷害等。
、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激負責。
三、家校的配合教育工作
我校為了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與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確,以達到減少事故,減少傷亡,減少損失的目的,激要認真貫徹我校下發的學生激安全責任書,學生在校上課期間由學校負責安全的教育與管理,放學后由激監護,學校一概不予負責,扎扎實實將學生(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緊、抓細、抓實,切不可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學校每學期組織師生進行安全專題講座,著重強調學生水上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飲食衛生安全、治安安全、在家用電用氣用火安全、在外活動安全規定以及有關安全防范常識,不斷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激要監護子女不抽煙、不喝酒、不賭博。同時,學校還要通過開激會等形式加強跟激的聯系,希望激認真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切實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
、水上安全:我校周邊分布有水庫、河流,各激要特別注意做好學生溺水傷亡事故的防范工作。教育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邊戲水玩耍,學校也把它作為學生的一項行為規范和重要要求,進行嚴格的約束和管理。各激和社會有關方面要支持與配合,嚴密關注學生在節假日和學生放學離校期間私自下河、塘、堰戲水、游泳而引發事故的問題,同做好學生的游泳安全與管理工作。
、交通安全:我校地處公路路邊,規定以下幾點請激認真執行:a、不準騎摩托車到學校,特別不允許學生乘坐貨運車輛和無牌無照車輛;b、有牌有照的車輛,也應該做到所乘人員不能超過車輛的核載人數,確保學生安全萬無一失;c、注意公路行走安全,不在公路邊放風箏、打跳、玩耍等。
、集體活動安全:切實加強各種集會和校內外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對各種活動學校都應規定嚴格報批,并將安全防范工作貫穿活動的各個環節中,做到安全教育在先,防范措施可靠,并保證層層落實,責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