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 為適應文教企業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加強財務管理,促進增產節約,增收節支,降低成本,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支持和促進文教企業的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文化、教育、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科研、衛生等部門、行政黨團機關所屬納入預算內管理的,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的企業。
文教企業主要生產經營和銷售(發行)及進出口電影、音像、圖書、報紙、期刊、教材、生物等產(制)品,以及生產教學、體育、廣播、電視、地震等產品(商品)。
三條 文教企業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嚴格遵守財政法規、財務制度;
二、認真貫徹執行“艱苦奮斗,勤儉辦企業”的原則,大力開展“增產節約,增收節支”活動;
三、進行經濟預測,參與企業生產經營或商品流通活動的決策,在以社會效益為最高準則的前提下,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四、保護國家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
五、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和度財務決算;
六、加強經濟核算和經濟責任制;
七、努力做好財務監督、檢查和財務活動分析工作。
四條 文教企業的財務管理,根據“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實行總會計師負責制。妥善處理集中管理與分工負責,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關系;正確處理國家、企業、個人三者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處理好同有關業務單位的財務關系。
五條 文教企業財務管理,必須接受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監督;接受同級財政、稅務、物價、審計、銀行等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二章 財務管理形式六條 文教企業財務管理分一、二、三級財務單位和報銷財務單位。各級財務單位職責如下:
一、一級財務單位,即主管財務單位,它直接向財政部門編報所屬單位財務計劃、財務決算;根據財政部授權或委托,制定本地區或本部門的財務規章制度或補充規定、實施細則;監督、檢查所屬企業的財務管理工作。
二、二級財務單位,它向主管上級部門(即一級財務單位)編報所屬企業財務計劃、財務決算;辦理本級財務業務;監督、檢查所屬企業財務管理。
三、三級財務單位,向二級財務單位編報財務計劃、財務決算。
四、報銷單位,人員少、生產經營或商品流通活動少的企業,財務不獨立核算,實行收入上交,支出報銷。
七條 國家財政根據企業性質、任務和特點,對文教企業財務管理分別實行以下管理辦法。
一、事業單位、企業管理,是指經國家編制部門批準,人員列事業編制,其工資執行國家對事業單位的規定,但是從事物質產品生產(或商品流通)活動,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企業管理”。
二、企業管理,是指人員列企業編制,其工資執行國家對企業單位的規定,從事物質產品生產(或商品流通)活動,財務上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企業管理”。
三、文教企業舉辦的,未納入預算內的附屬企業或三產業、公司,應根據中央有關清理整頓公司文件規定,認真進行清理整頓,確定其生產經營或商品流通活動方針、生產規模、任務,與行政財務脫鉤,納入預算內由單位財務統一管理,統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