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理教學儀器是進行物理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條件,是學校財產(chǎn)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fā)揮作用。
二、國家調撥或自購的教學儀器均應及時登入學校固定資產(chǎn)總帳、儀器明細帳、儀器臺帳。由實驗教師驗收,并對儀器進行校正和性能測試,合格后分類編號按教學儀器配備目錄順序,擺放在儀器柜內。自制教具要單獨立帳記載。
三、教學儀器使用說明書要妥善保管,分類裝訂成冊。按說明書要求,對教學儀器要經(jīng)常保修和維修,注意防塵、防銹、防潮、防震、防磁。
四、對貴重和精密的儀器要嚴加保管。儀器柜內要按層設卡,列出儀器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每件儀器上要貼簽編號,柜外要標明儀器類別。
五、教師演示和學生實驗需用的儀器,由任課教師提前一周提出計劃,填寫實驗記錄,列出所需儀器明細,交實驗教師給予準備。并對儀器進行必要的裝備與調試,以保證實驗順利進行。
六、實驗時要愛護儀器,嚴格按“使用說明書”的規(guī)定和要求操作。實驗完畢實驗教師驗收后放回原處,并完成實驗記錄的填寫,留存以備檢查。
七、每學期末,由學校主管領導負責,會計協(xié)同實驗教師對教學儀器進行核對和清點。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八、要加強安全管理,室內應備有滅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盜,經(jīng)常通風,保持整潔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