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局領導班子的責任目標
局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分工負直接領導責任。
(一)堅持從嚴治政,依法行政,實行“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與人事業務工作緊密結合,做到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實,一起進行責任追究。
(二)堅持集體領導與班子成員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工作機制,齊抓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認真落實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配套制度,并督促落實。
(四)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完成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任務。定期組織對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督辦,底進行一次全面考核。
(五)領導班子集體每至少聽取兩次以上有關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匯報,并分析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狀況,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
(六)領導班子成員集中組織學習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學習黨風廉政法規,全不少于次。在黨員干部中認真組織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活動,弘揚正氣、抵制歪風。
(七)領導班子及成員要帶頭執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嚴格履行廉政承諾,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半報送廉政紀律執行情況。
(八)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改革創新,努力探索源頭治腐的新途徑、新方法和新措施。
(九)認真負責地抓好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源頭治理腐敗和行業糾風工作;認真抓好各級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工作。
(十)嚴格按照規定選拔使用干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十一)重視并嚴肅查辦違法違紀案件,支持執紀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
(十二)終向區委、區紀委和市局黨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二、局領導班子成員崗位職責
(一)局長任維民同志的崗位職責
、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要求,對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對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黨風廉政建設和全體干部職工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實行“一崗雙責”,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各項工作,并加強對工作的領導和督查。
、適時主持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部署工作,研究措施,狠抓落實。
、定期不定期聽取本單位及所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并對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
、加強領導,嚴肅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排隊干擾和阻力,提供辦案的組織保證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對班子成員和下屬單位“一把手”中出現的不廉潔問題或不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問題,進行廉政談話,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其糾正和解決。
、帶頭廉潔自律,以身作則,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規定,認真履行廉政承諾,慎用權力,用好權力,切實管好班子成員、管好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教育并管好家庭成員及工作人員。
、認真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凡重大決策、重要問題,大額資金使用、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項按程序經集體討論研究決定。定期主持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切實解決領導班子中存在的問題。
、傾聽群眾意見和呼聲,及時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各種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