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嬌子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一章總則
一條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施《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和國義務教育法》,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九義務教育的實施,根據《小學管理規程》《四川省義務教育實施條例》和《錦江區中、、小學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學生實際,特制訂本制度。二條學生入學、考勤、轉學、借讀、休學、復學、退學、開除和畢業
等事項,均按本辦法執行。三條學籍由學校審核、編制、管理,并對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學籍管
理工作由學校教導處指定專人負責,設立學籍檔案,嚴格管理,妥善保存。
二章
四條
入
學
報名入學的,除智力有嚴重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的以外,均按市
教育局當的招生規定入學。根據《小學管理規程》要求,一級新生入學按戶口所在地、入學齡、免試、相對就近、對口入學的要求就讀,登記時需出具經公安機關審認定的戶口冊及與戶口冊地址一致的住房產權等證明材料。五條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注冊、繳納雜費等手續。不按期到校注冊,又不辦理延期注冊手續的,由學校督促其入學;督促無效的,由學生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責令其激送學生入學。在校學生在新學期開始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日期到校辦理注冊、繳納雜費等手續。因故不能按期注冊的,應憑學生激或有關單位證明,到校請假。六條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后,即取得學籍,編列學號。學生學號由六位數字編制組成。按從左到右的順序:一個數字代表區號,二、三個數字代表學校,最后三個數字代表學生號碼。學生學籍號長期不變。七條小學采用班級授課制,班級的組織形式為單式。學校規模應有利于教育教
學,有利于學生身心健康,便于管理,提高辦學效益。教學班級學額以不超過人為宜。
三章
出
勤
八條學生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各種活動,實行考勤。因故不能按時到校上課或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的,必須請假;不請假(包括超過請假期限的),按曠課處理。曠課一天以上仍不到校上課的,學校應積極聯系學生激(或其他監護人),督促學生回校上課,并做好書面記錄。經學校聯系學生仍不到校上課的,應聯系學生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督促其到校上課或責令學生激送學生到校上課。
四章
九條
轉
學
學生轉出時,激應向原就讀學校提交書面申請和接收學校的接
收證明,原校同意后開具轉學證明,并辦理轉學手續,學生才能到接收學校就讀。十條學生轉入時,激應向接收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接收學校同意
后出具接收證明,待收到原就讀學校開具的轉學證明后,接收學校根據轉出學校提供的轉學證明、學籍卡片和健康卡片,經審核完整,按原就讀級插班學習,并在學籍卡中注明。十一條凡符合政策的其他轉學情況,按照相關政策辦理。學校對符合
政策的轉學學生和調劑分配的學生不得拒絕接收。接收確有困難的,由學校報區教育局協調解決。十二條未經接收學校同意,原校擅自開具轉學證明造成學生失學的,
由原校承擔就學責任。十三條學校不得接收無轉學證明的轉學生。十四條申請借讀的外地學生,應持學生常住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