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學校整改工作的強力推進,規范水電管理,杜絕水電浪費,節約資金,加快學校發展。結合學校發展,制度制度如下:
一、教職工用水用電
、校內所有水電設施(含水表、電表、管線等)均為學校公有財產,任何人不得隨意破壞。所有水電用戶均有保護學校水電設施的義務,做到“不亂接、不亂拆、不亂裝”,遵循“誰使用,誰保管,誰損壞,誰賠償”的管理原則。
、在校內居住的所有用戶(含單人宿舍),一律實行“兩表”制,統一安裝水電和電表。電表額定電流不得大于-a,水表根據實際情況裝配,所有用戶使用的水表、電表、均需經過其主管部門技校驗后方可安裝。
、校內用戶水電表讀數由校水電管理組一月一查抄,張榜公布,計費均按縣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執行的水電價格計收。凡校內在編職工水電費交由會計室在其月工資中扣回,住在校內非本校人員應分攤水損、電損,其當月發生的水電費按市場價格開據收取,計費后,由會計室通知其前來繳費。拒繳、拖欠水電費者,校水電管理組送達欠費告知書后,立即對其停止供水、供電。
、學校對各用戶水電表等相關設施一次性安裝到位,以后各用戶室內線路、水電表損壞更換學校不再裝配。各用戶對自己宿舍的水電線路、設施負有管理責任。如用戶房屋裝修(維修)。超負荷使用電器或其它使用不當行為,造成線路或設備損壞,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除責任自己承擔外,還要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校內各用戶水電表管權屬學校。()學校水電管理組人員有權到各部門、各用戶檢查用水、用電情況,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撓。如發現弄虛作假、偷水偷電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損失評估,然后令其作出書面檢查,給予由其造成-倍罰款。屢教不改者,斷其水電供給,送交學校處理。
()校內所有用戶不得私自開啟水電表箱和撕毀水電表封印,違者,罰款-元,并由其承擔重新更換水電表的費用,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禁止用戶個人在水電表外亂接電線,私接水管,違者罰款元,并作書面檢查,否則斷其水電供給。
、加強安全防范意識,確保用戶用水用電安全。校內用戶因個人私裝、亂拆線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責任自負。各用戶如發現水管、用電線路有故障,應及時告知校水電管理小組,以便及時安排水電維修。
二、辦公及公場地用水用電
、學校各處室、教師辦公室、機房的照明及電器設備。實行負責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燈滅。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情況下要切斷電源。
、公場地指道路(燈)、樓道、走廊、衛生間、餐廳、會議室等區域,對其安裝的供水、照明、電器設備等,各部門負責人要明確專人管理,節水節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三、學生用水用電
、學生用水用電本著保障、節約、嚴管的原則進行管理。
、教室、寢室用電,實行集中控制,按時開關,專人負責。
、教室、寢室照明燈管(泡),額定功率不得大于w,違者嚴懲,禁止室內亂接電線、私自使用電器,由此引發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水池、衛生間用水,實行樓層管理員監管,杜絕“滴、漏、跑、冒”和“長流水”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