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步提高機關效率效能的若干規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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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提高機關效率效能的若干規定關于進—步提高機關效率效能的若干規定各黨委(黨組、##),各部、委、室、局,各分區##,各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各群眾團體,各公司,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機關效率效能和服務水平,確保政令暢通,全力打造“高新效率、誠信服務”的服務品牌,加速推進“兩個率先”,特作如下規定: 一、及時貫徹落實區##、##的決策部署,提高執行效率 區##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和辦公會議紀要,需要發文通報的在會后日內發出,同時也可通過高新通訊在網上公布。各類會議的議題或主要內容應事先預告參加會議的對象。對會議決定的事項,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迅速落實,確保按時完成。多部門聯合落實事項,排序一部門為牽頭部門。 區##、##召開的工作會議結束之后,各鎮(街道、開發分區)、各部門應根據會議精神統一部署,立即對各自承擔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和落實,并定期向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努力提高執行效率。執行中要嚴格遵守組織紀律和工作紀律,克服畏難情緒和推諉拖拉作風,積極主動、按時保質完成任務。有關事項不能如期完成的,必須作出情況說明。 二、限時辦結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 區領導的批示和批轉的信件,以及其他交辦的事項,除明確辦理時限的以外,一般要求在天之內辦結或答復;需展開調查的,應確保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并迅速予以反饋。推行即事即辦制度,努力提高辦事效率。能馬上辦理的決不推后,暫時不能辦理的要明確答復期限。一時難以辦結或不能辦理的,應及時作出情況說明。 黨政辦負責做好區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跟蹤督辦工作。 三、及時辦理基層請示事項 凡各鎮(街道、開發分區)、各部門向區##、##請示的事項,一般應在收文之日起天內給予答復。如需提交區##會議、黨政聯席會議和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天。 建立下情上達綠色通道,開通“主任熱線”,即時解決基層反映的問題。凡基層請示須即事即辦的事項,可簡化程序,減少中間環節,由區領導給予及時答復。 區黨政辦建立辦理基層請示事項的規范化工作制度,保證基層請示事項在規定時限內得到及時辦理。基層請示事項要遵循組織原則,不得越級和多頭請示匯報,堅持逐級請示匯報,做到一事一請,一級對一級負責。 四、推進常規工作制度化建設和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推進常規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建設。各部門都要制訂常規工作程序化、規范化的操作流程和具體辦法,推進“首問負責制”,完善“服務承諾制”。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及辦事程序在本文件發文之日起一個月內上報區##、##,并報區紀##、監察局備案。要進一步提速提效,對職權范圍內應該解決的事項,要敢于擔風險,積極負責地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及時辦理。要與時俱進,創新工作思路,每各部門要有至項創新的工作內容,##將設立創新獎,并予一定的獎勵。 對于重大事項,必須做到有事必報,有報必批,有批必辦,有辦必果。各級各部門的主要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