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后錄用的原則,試用期最長為三個月,試用期內,經考試、考核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書》
、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實行標準工資與績效掛鉤工資制,另計發獎勵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二、員工工資每月日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工資標準:全天為元,半天為元。連續加班近小時為半天,近小時為全天。
四、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限計算工齡,工作滿一每月工齡工資為元,以后按此幅度逐遞增,按月發放。
五、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元,全滿勤獎元。(每月出勤天為滿勤)。
六、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考核工資另定方案。
獎勵制度
、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采納并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元;
、發現重大問題并及時解決、處理,為公司減少不必要損失的,獎勵—元;
、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的,獎勵元;
、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敢于指正和揭發的,獎勵元;
、一中,連續次獲獎勵,終再次給予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布流言蜚語的,予以除名。
、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由于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極怠工的,予以除名。
、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不按時完成而又不能說明原因的,罰款—元/次。
、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