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是進行實驗教學和學生實驗操作的場所,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學生在實驗課前,應認真預習實驗內容,上課時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實驗前應對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進行認真清點,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教師。各組儀器未經教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公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
.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在教師的指導下規范操作,細心觀察實驗現象,如實做好實驗記錄,積極思考,認真分析實驗結果,按要求寫好實驗報告。
.嚴格遵循實驗安全操作規程,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和實驗材料。學生在實驗中出現意外事故或損壞儀器應及時向教師報告。凡因不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而造成儀器損壞和藥品浪費,均應照價賠償。
.增強環保意識,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雜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隨地亂拋,應分別倒入指定的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保持實驗場所的清潔衛生。
、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填寫好《學生分組實驗記錄》,并經教師檢查無誤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科學實驗室使用管理規章制度(一)
儀器交接制度
1.儀器管理人員調動或更換時,應由校主管領導、財務人員監督,一次性辦清交接手續。
2.對短缺的儀器物品,及帳帳、帳物不符情況,原管理人員應負責追回和解釋,并作出相應的處理。
3.移交范圍包括帳冊、規章制度、儀器實物、鑰匙。
4.交接清冊必須由主管領導、財務人員、交接人員簽字生效。
科學實驗室使用管理規章制度(二)
儀器借用制度
.儀器由專人負責保管。對教師在教學中所借用的儀器應先填好借用單,注明借用和歸還日期。
.儀器借用應按時歸還。借前和收回時,對儀器質量狀況要進行檢查和交待清楚。對借用中損壞儀器應填報損單,主管領導視情況及時作出相應的意見進行處理。
.儀器應妥善保管,賬物相符。絕不允許流失或移作他用。出借校外的須經主管校長、教導及財產保管員商討同意,對未經同意,擅自流出校外的儀器,一經發現,必須及時追回,對管理人員給予批語教育,并追究其相應責任。
.主管人員及儀器管理員應定期對校內儀器進行核對清查。
科學實驗室使用管理規章制度(三)
儀器損壞賠償制度
.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如有損壞儀器不需賠償。
.學生按照教學要求正常操作,若有儀器損壞的不需賠償,但要報告實驗教師。若不按操作要求,人為損壞儀器的,應酌情賠償。
.有意拿走公物要追究,并按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處分。
.學生的公物賠償費要登記入帳,由實驗員檢查,賠款一律交學校財務室。
科學實驗室使用管理規章制度(四)
儀器使用制度
.實驗儀器為教學服務,各學科的演示實驗擴學生實驗必須按標準及時開出。
.各類儀器及時登記入帳,分類別做到分柜分室科學地存放,對貴重儀器存放地點的門窗必須加固,對易燃、有毒藥品應有專柜存放。
.每學期對各類儀器作一次清理和檢查。對有破損的應及時修理和填入報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