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傳染病法》和《國家突發公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并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院對突發公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及流程。一、報告組織及責任報告人:
組長:姜鳳嵐、邸生文
組員:果淑芝、邱化民、劉玉平及本院其它醫務人員,網絡直報員(王小花)
二、報告時限及程序:在接到突發衛生公事件后小時內盡快向本級林甸縣衛生局和林甸縣疾控中心報告,并應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確認,及時采取措施,隨時寫出進程報告及時報告事態的進展。
報告流程示意圖:
責任醫療衛生人員→預防保健科→醫院指定領導→(、林甸縣疾控中心;、林甸縣衛生局;、網上直報;、現場調查,采取措施,進程報告上報。[同時進行])
三、報告內容:
、首次報告;未經確認的突發公衛生事件或存在隱患的相關信息,應說明信息來源、危害范圍、事件性質的初步判定和采取的措施。
、進程報告:報告事件的進展和防控情況。
、結案報告:確定事件的性質,波及的范圍,危害程度,流行病學分布,事態評估,所采取的措施情況,對事件進行i-iv級評定。
四、相關責任人各負其責,互相協調,同應對控制公衛生突發事件,失責有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