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本單位配件倉儲的統一管理,確保機動車配件的入庫、出庫、堆碼、保養等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員素質
倉儲管理應由倉管人員專門負責。倉管人員應具有相應的機動車配件專業知識和銷售業務技能,能夠根據機動車配件的特點合理安排入庫、出庫、堆碼等工作,并熟知機動車配件的存儲條件和養護方法。
二、配件進倉管理
.倉管人員根據《供貨清單》(入庫單)及時登錄電腦賬,并復核確認。
.倉管人員根據《入庫單》,區分原廠配件、副廠配件、修復配件,分別標識,并做好價格明示工作。
.編制配件擺放的倉位碼,合理劃分配件擺放區域,做到配件對號入座及時入賬。
.配件上架時應注意核對倉位上的配件號或替代號與實物的配件號或替代號是否一致,并按照規定粘貼《配件經銷質保憑證》。
.堆碼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
三、配件發貨管理
.倉管人員依據出庫憑證發貨,查驗《配件經銷質保憑證》等相應憑證后,當場交驗簽字確認。
.發貨時出現出庫憑證與實際所發配件不符時,或者出現《配件經銷質保憑證》存在缺落、污損等情況,應及時核實改正。
.發貨時發現不合格品,應及時報告主管,并區分報管。
.貨物出庫要確定復核負責制,一人發貨,必需指定另一人負責復核確認簽名方可出庫。
.貨物出庫確認后要及時登記出庫賬目。
四、配件存儲管理
.根據配件檢驗狀態的屬性分區分架或分庫存放,定期檢查《配件經銷質保憑證》完整狀況,做好《配件經銷質保憑證》保管工作。
.物資擺放整齊,需堆放在地上的物資應注意堆疊高度、形狀、穩固程度等,并做好必要的防護工作,對于《配件經銷質保憑證》污損、缺失的配件及時進行《配件經銷質保憑證》更換、補貼。
.在配件搬運、移動與防護中,要輕拿輕放,正確使用搬運工具。
.針對配件、附件及輔料的不同屬性,采用適當的方法防護(如:防潮、防擦、防重壓、通風)。倉管人員定期抽查,以防配件、輔料發生銹蝕、損壞或變質,查驗《配件經銷質保憑證》完整狀況,抽查記錄填寫在檢驗記錄上,發生異常情況應及時采取適當的措施進行處理。
.定期開展配件盤點工作,每月盤點一次,做好《配件庫存報告》。
.倉庫要保持衛生、整潔,倉管人員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危險品保管由專人負責,按有關規定分類存放。
五、《配件經銷質保憑證》申領、使用
.申領:按照交通行業管理部門規定,上報配件基本信息,領取相應《配件經銷質保憑證》。根據倉位號規范放在相應的倉位,并妥善保管備用的《配件經銷質保憑證》。
.使用:按照交通行業管理部門規定,將《配件經銷質保憑證》粘貼在相應的配件上,做好防止污損、脫落工作。加強巡查,對發現的問題《配件經銷質保憑證》及時進行處理并重新粘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