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元。
、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準后,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后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雇;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并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 元。
、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元。
、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雇、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方,用電為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晚上: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后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此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正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