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轉變機關干部的工作作風,堅定扎根農村、服務群眾的信心,區委組織部要求駐村指導工作的機關干部認真履行好“黨務村務監督員、富民強村指導員、農村糾紛調解員、為民辦事服務員、政策法規宣傳員”的五大員職責,充分發揮好駐村指導員的駐村作用,致力把農村熱點和難點問題解決在基層,從而進一步推進新農村和全面小康建設。根據區委組織部下發的《××區關于選派機關干部開展駐村指導工作實施方案》精神,特制訂以下十八條駐村指導員工作職責:
一、黨務村務監督員
、指導督促村及時召開好村“兩委會”、黨員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并列席會議作好指導工作,督促做好會議記錄和各類原始資料保管。
、指導督促村嚴格執行好各項黨內制度,幫助做好村黨組織的“三會一課”、黨員活動日等制度的落實工作。
、指導督促村嚴格執行好各項管理制度,幫助做好集體資產管理、經濟承包合同簽訂、村級財務以及印章管理等工作。
、指導督促村嚴格執行好村級重大事項民主決策“四議一審”制度,幫助做好村務決策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有關工作。
、指導督促村嚴格執行好各項監督制度,幫助做好村級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的落實,村干部任期承諾、述職評議、任期審計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富民強村指導員
、幫助村“兩委會”理清村級經濟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的思路,并做好具體實施的指導工作。
、協助完成區、鎮黨委、政府布置的各項階段性工作和初下達的目標任務。
、具體指導所駐村的企業發展,幫助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實際問題。
三、農村糾紛調解員
、負責協調村“兩委會”關系,增強村級班子的凝聚力。
、協同村干部及時排查調處村級各類矛盾糾紛,致力把農村矛盾消滅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村一級。
、會同村干部抓好社會治安和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確保無重大事故及刑事案件發生。
、會同村干部負責做好信訪、上訪人員的解釋、勸導、說服、落實等工作,盡力減少重復上訪和集體上訪、對村重大事件須及時向區、鎮黨委政府作好匯報,并明確具體解決落實的方法措施。
四、為民辦事服務員
、對群眾有需求需要到區、鎮以上辦理的事項,駐村指導員要會同村干部實行全程代辦。
、幫助解決黨員、群眾在致富中碰到的實際困難,特別要積極幫助低收入群眾增加收入,積極為困難群眾排憂解難。
五、政策法規宣傳員
、及時把上級和區、鎮黨委、政府制定的政策和會議精神、各項工作要求等傳達到村,并抓好貫徹落實工作。
、指導所駐村研究制定相關工作措施,確保無重大失誤。
、及時對村干部開展區鎮(街)兩級下達的政策業務輔導,向村干部、黨員、村民代表宣講好涉及所開展工作的政策法規;積極向群眾宣講政策法規知識,并會同村干部解答群眾提出的政策法規問題。
、保持村內信息上報渠道暢通,及時向區、鎮上報所駐村各類信息,積極做好典型人、重要事的宣傳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