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全面落實“三個代表”的思想,不斷提升每個教職工拒腐防變的能力,從而實現人人廉潔自律的目的,特制定帶河二小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成立以校長負總責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領導小組;
二、加強政治學習,認真落實“三個代表”和中中央關于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方面的有關規定,特別是中央紀委六、七次全會上作出的各項新規定,從思想上構筑反腐倡廉,拒腐防變的防線;
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民主評議工作,做到應參加的民主生活的人數達%,應參加自查自糾的人員達%,并做好相關記錄;
四、扎實開展糾風專項治理和執法監察,效能監察工作,認真貫徹“五條禁令”,杜絕“三亂”現象出現;
五、認真受理來信來訪,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六、繼續落實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八條規定;
七、合理利用學校經費,嚴格執行“帶河二小后勤管理制度”,加強對學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八、充分發揮紀檢監察干部作用,支持紀檢監察干部秉公辦事,讓紀檢監察干部參與學校重大事項的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