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會為確定工作人員職責,便利會務處理,特訂定本細則。?
(二)本會職責及會務的處理,除法令及本會組織簡章另有規定外,悉依本細則行之。?
(三)本會為本公司職工福利事業的決策機構。?
(四)本會主任委員的任務如下:?
.召集、主持委員會議,并執行其決議。?
.業務計劃、工作報告、經費、預決算的提出研議及工作人員的提請任免。?
.策劃、指揮、監督本會及所屬單位的業務、經費、人事。?
.代表本會總理一切會務。?
(五)本會委員的任務如下:?
.參加委員會議研擬提案。?
.提出有關福利事業的研究,推動改進事項的建議。?
.堅行本會推定及主任委員分配事項,并提出報告。?
(六)本會總干事的任務如下:?
.秉承主任委員之命及本會的決議處理本會日常業務。?
.業務計劃、工作報告、預決算、報表等撰制事項。?
.有關文件的收發登記、撰擬、保管及開會的通知、布置、記錄等事項。?
.本會資產、用品、各項福利設施的登記保管以及對外連絡等有關庶務事項。?
.本會各小組暨所屬單位的聯系事項。?
(七)本會為促使各委員分工合作,設供應、康樂、財務等小組,分別負責策劃,推動各 小組完成任務。?
(八)本細則經本會會議通過后施行,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