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文明號”管理辦法
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推動油田創建“青文明號”活動更加廣泛、深入、規范、持久地開展,提高廣大青立足崗位、實踐誠信、文明服務的職業素養,加強對活動的指導和規范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條 “青文明號”是以青為主體,在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中創建的體現高度職業文明,弘揚良好信用道德,創造一流工作業績的青集體(車間、班、組、隊)、崗位和青工程。
三條 創建“青文明號”活動是由青團組織發起,與有關行業和部門聯合實施的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是凝聚青、團結青、帶領青建功立業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導職業文明,以行業管理規范為標準,以科學管理為手段,以崗位建設、崗位創優為重點,以先進典型為導向的群眾性建功活動。創建“青文明號”活動重點在油田勘探、開發、油建、運輸及社區服務、通訊、電力、醫療等窗口行業中開展。
四條 創建“青文明號”活動旨在組織和引導青立足本職崗位誠實勞動、文明從業,樹立與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相適應的敬業意識、創新精神和質量、安全、效益、競爭、服務等觀念,展現當代青的精神風貌,塑造行業和企業的良好形象,倡導職業道德和職業文明,為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促進油田兩個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五條 創建“青文明號”活動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著眼于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經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的提高,著眼于倡導行業文明新風,營造健康向上的勝利企業文化,著眼于創造有利于青成長、成才的外部環境,維護青職工的正當合法利益。
二章 基本條件
六條 “青文明號”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周歲以下青占職工總數的%以上,負責人中至少有人不超過周歲的青集體或青集體創建的崗位和工程。
(二)有規范的崗位創優標準,有完整的“青文明號”創建計劃、目標和具體實施措施,且分工明確,責任到位。
(三)創建氛圍濃厚,全體成員須了解“青文明號”創建活動的意義和宗旨,熟練背誦全國“青文明號”信用公約,熟悉服務承諾內容。
(四)深入開展“青文明號信用建設示范行動”。全體成員在生產、經營、管理、服務中都應體現出高度的文明素養和牢固的信用、質量、安全、效益觀念。
(五)積極開展創新創效活動和崗位練兵、導師帶徒活動,取得較好的人才、經濟和社會效益。
(六)團組織健全,團的活動規范,深入開展團員意識教育活動,團員青能夠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有相當數量的青工成為同行業、同工種崗位能手。
(七)工程質量高、施工進度快、物質消耗低、安全生產好、經濟效益高、社會影響大,工作成效得到本單位、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和服務對象、當地群眾的普遍贊譽。
三章 組織機構及產生程序
七條 局團委成立油田創建“青文明號”活動辦公室(設在局團委組織青工部),加強對“青文明號”的管理和監督,負責日常具體工作。其主要職能是:協調、指導、檢查、考核、聘請活動特約監督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