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一條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藝紀律、操作紀律、工作紀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禁止脫崗,禁止與生產無關的一切活動。
二條 認真執行崗位安全操作細則,防止刀傷、碰傷、棒傷、砸傷、燙傷、踩膜跌倒及身體被卷入轉動設備等人身事故和設備事故的發生。
三條 開機前,必須全面檢查設備有無異常,對轉動設備,應確認無卡死現象、安全保護設施完好、無缺相漏電等相關條件,并確認無人在設備作業,方能啟動運轉。啟動后如發現異常,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按有關規程采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
四條 嚴格遵守特種設備管理制度,禁止無證操作。正確使用特種設備,開機時必須注意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停止使用并掛上故障牌。吊機操作者作業時要避開重物,禁止亂摔、亂碰斜吊重物等野蠻操作。
五條 不準超高、超重裝運鋼材原料,不準超高準放物料,防止傾斜倒塌傷人。
六條 按章作業,有權拒絕上級或其他部門的違章指令,并可在向直接上級報告無效后越級向上反映。
七條 搞好崗位安全文明生產,認真貫徹“十字操作法”,發現隱患(特別對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災的危險部位)應及時處理及上報。及時清理雜物、油污及物料,切實做到安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八條 簽發檢修工單、設備試運轉等應嚴格執行有關規程、制度,做好用火點的監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