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業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一)總 則
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系,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二條 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鑒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三條 歸檔范圍:
公司的規劃、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四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五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并辦理借閱手續;
.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復制,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摘錄和復制。
六條 檔案的銷毀:
.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毀公司檔案材料;
.若按規定需要銷毀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銷毀,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銷毀。
.經批準銷毀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毀清單,由專人監督銷毀。 (三)印鑒管理
七條 公司印鑒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八條 公司印鑒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后管理印鑒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九條 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鑒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十條 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匯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十一條 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
(四)公文打印管理
十二條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十三條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打印,按價計費。
十四條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十五條 辦公用品的購發:
.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準方可領用;
.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