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十六字”方針,更好地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切實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確保黨政領導班子議事規(guī)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根據(jù)《中國產(chǎn)黨章程》、《中國產(chǎn)黨地方委員會工作條例(試行)》和省委、市委及交通局黨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則。
一、議事內容與范圍
根據(jù)事項的重要程度,分別召開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
黨總支委員會。由書記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況需要開會,由書記委托副書記召集和主持。
局長辦公會。由局長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況需要開會由局長委托一名副局長召集和主持。副局長、工會主任、總工程師參加會議,辦公室主任列席。
黨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議主要議題為:
、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令,上級黨委和上級行政機關的決議、規(guī)定及重要會議精神的貫徹、執(zhí)行和實施。
、黨總支中心組及局機關和基層黨員群眾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nóng)村公路建設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的學習、貫徹和實施。
、黨政班子自身建設,包括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以及所屬基層黨政班子建設,紀檢監(jiān)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事務公開的有關內容。
、農(nóng)村公路建設、養(yǎng)護、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和活動,度和階段性的重大工作部署。
、本級職權范圍內干部、職工的考核、聘用、選拔、任免、考學、培訓、獎勵,干部職工的工資調整、退休等工作。
、聽取科室及基層工作匯報,分析、研究、制訂工作意見。研究確定職權內或需要呈報上級審批的獎懲事項,重大典型的培養(yǎng)和宣揚。
、本局黨總支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的決議貫徹執(zhí)行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和上級機關提出重要問題的請示報告,主要工作情況的匯報,向本局黨員大會和干部職工大會所做的工作報告,領導班子成員代表本級所作的重要講話,本局起草的農(nóng)村公路建設有關方面的重要文件。
、度經(jīng)費預算、決算,重大工程項目的確定,一次性動用元以上的經(jīng)費開支,干部職工的獎金福利。
、須經(jīng)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議討論和決定的其它重大問題和事項。
二、議事原則與表決
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問題,應嚴格堅持以下原則:
、統(tǒng)一領導的原則。認真履行黨總支政治領導、思想領導、組織領導的職能,一切重大問題必須由總支委員會或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在緊急情況下,可由主要負責人臨機處置,但事后必須及時報告。嚴格按照議事內容議事,統(tǒng)纜全局,防止事無巨細、主次不分。
、集體領導的原則。凡屬重大問題都必須由總支委員會或局長辦公會民主討論,集體做出決定。召開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要盡可能使全體成員到會,成員不超過半數(shù)時不能召開。研究干部問題,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員到會。通常情況下,書記、副書記應到會。對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班子成員,只要情況允許,應提前征求其意見。
、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總支委員會和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的原則,做出決定。任何個人無權改變由多數(shù)人通過的決議。對意見分歧較大又急需做出決定的問題,應進一步了解情況、交換意見后再做決議。對會議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聲明保留,并有權向上級黨委、行政機關提出,但在本級或上級未改變決定之前,必須堅決服從和貫徹執(zhí)行,行動上不得有任何反對的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