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了進一步規范市局機關的接待工作,嚴格控制接待費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接待原則
(一)歸口管理的原則:市局機關的接待工作統一歸口辦公室和機關服務中心管理,并具體承辦接待工作。
(二)對口接待原則:外省、外單位與市局機關各單位聯系工作需要接待的人員,原則上由市局機關各單位對口接待,由服務中心按統一標準安排。
(三)事前審批原則:所有接待事項,必須事先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未經批準的接待費用不得報銷。
(四)勤儉節約的原則:接待工作既要熱情周到,禮貌待客,又要厲行節約,嚴格控制經費開支,杜絕奢侈浪費。
(五)定點接待原則:分別不同接待對象,確定不同的接待地點進行定點接待。市局要與定點單位訂立接待協議,明確各自責任,規范接待管理工作。
三、接待范圍
(一)國家稅務總局領導和各司局領導以及總局機關各單位工作人員。
(二)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國稅局領導及其他相關人員。
(三)前來我局檢查工作的各類檢查組工作人員。
(四)省黨委、省政府及有關單位、部門領導。
(五)本系統到市局辦理公務的國稅干部職工。
(六)市局領導決定需要接待的有關人員。
四、接待標準
來賓接待就餐實行“基本餐加迎送餐”制。
(一)國家稅務總局客人按以下標準接待:
、總局領導來檢查指導工作,由辦公室和機關服務中心安排行程及食宿地點,送局領導審批后,接待費用據實列支。摘自wenmi.net
、司局級領導及隨行人員:基本用餐標準為每人每天XX元以內,另按XX元以內標準(含酒水,下同)由局領導出面宴請一次。住宿標準為司局級領導每人每天XX元以內,隨行人員每人每天XX元以內。
、處級及處級以下干部:基本用餐標準為每人每天XX元以內,另按XXX元以內標準宴請一次。住宿標準為每人每天元以內。
(二)外省(區、市)國稅局客人按以下標準接待:
、副廳級以上領導及隨行人員:基本用餐標準為每人每天XX元以內,另按XX元以內標準宴請一次。住宿標準為副廳級以上領導每人每天XX元以內,隨行人員每人每天XX元以內。
、處級及處級以下干部:基本用餐標準為每人每天XX元以內,另按XX元以內標準宴請一次。住宿標準為每人每天XX元以內。
(三)接待前來我局檢查工作的各類檢查人員,由相關單位根據檢查內容、時間、人數以及接待標準提出接待預算,經服務中心主任或辦公室主任審批后執行。
(四)省黨委、省政府及有關單位、部門領導的接待標準比照總局領導的有關標準辦理。
(五)本系統來市局辦理公務的國稅干部職工,由相關處室通知機關服務中心在市局指定的飯店安排食宿。住宿按一人一床安排。用餐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標準為每人每天XX元(早餐元、中餐和晚餐各元)。
五、接待程序及要求
(一)市局機關各單位所有接待對象必須先填寫“市局機關公務接待審批單”,并按規定標準提出經費預算。
(二)服務中心根據接待單位填報的“市局機關公務接待審批單”,核定接待費用。凡在定點單位接待的,其接待審批單由服務中心按規定的標準和原則掌握審批。一次接待費金額在XXX元以內的由服務中心主任審批。一次接待費金額超過XXX元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后報主管局領導批準。在定點單位以外的接待開支,由辦公室主任和分管局領導審批。
(三)各單位要嚴格控制陪同人員,陪同人員原則上不得超過人。
(四)在接待工作中要嚴格按標準控制費用開支,接待用煙用酒原則上只能是本地產煙酒。
(五)除接待國家稅務總局人員外,市局接待的其他客人由機關服務中心安排定點飯店住宿。除副廳級以上干部外,其他人員的住宿只負責為每人提供一個床位,需要包房的,超出的費用由客人自理。
(六)公務接待工作統一由機關服務中心安排,市局機關其他單位不得自行安排或擅自要求提高接待標準,否則不予報銷接待費用。
七、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