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廳解讀今年高中招生政策,廣州30%比例是否提高有待驗證
今年開始,省內高中學校全部取消擇校。昨日,廣東省教育廳就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變化進行解讀,從今年開始,不僅高中學校取消擇校,且執行“指標到校”。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廣州早有文件出臺,設置過渡期,因此廣州“指標到校”從開始執行。
■新快報記者 黃婷 通訊員 粵教宣
變化1
全省統一取消公辦高中 招收擇校生
看廣州:去年已先行一步實施
早在2012年,國家教育部等部門就發文要求,逐步降低普通高中招生擇校生的比例,廣東按照國家要求,在2012年將擇校生比例降為20%,2013年降為15%,降為10%,從今年起全省將統一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
對此,廣東省教育廳解析,這是促進教育公平,規范公辦普通高中收費。有業內人士分析,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意味著學生不能再通過“分數不夠,花錢來補”的方式報考普通高中,普高錄取也不再有公費、擇校兩條線。
事實上,廣州早已先行一步,在中考已取消了普通高中擇校生,同時實施異地中考過渡方案。根據廣州的政策,符合異地中考條件的外地生源可以與本地學生一樣,報考公辦高中的公費志愿。而基于三年的過渡政策,?廣州公辦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的照顧借讀生人數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但這批學生入讀公辦高中不再需要交擇校費。
變化2
今年高中“指標到校”比例不低于40%
看廣州:設置過渡期明年起執行
除了取消擇校外,省教育廳表示,將優質高中學位按一定比例分配至區域內初中學校,即“指標到校”政策也將從今年開始全面執行。
省教育廳表示,經研究“指標到校”將在此前提出的不低于30%比例基礎上,增長到40%,“這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普通高中優質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省教育廳解讀。
記者了解到,目前“指標到校”在佛山、東莞、中山、珠海等多地已探索多年。如珠海市,早在2007年就在省內率先推行“指標生”改革,中考時將名校市一中招生計劃的5%分配到教育相對薄弱的西部各初中學校。
而在深圳,全市優質普高指標生分配比例已從30%提高到35%,參加指標生分配的高中學校增加至33所。
然而在廣州,高中“指標到校”的實施曾引起較大爭議。經過多番調研和聽證,廣州市教育局在2013年發布了高中“指標到校”方案,并宣布將有三年過渡期:具體實施;至2018年,指標分配的比例為30%,今后視實施情況和上級文件規定再作調整。其中省、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面向全市分配,區(縣級市)屬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計劃面向本區(縣級市)分配。
那么,省文件此番明確在“指標到校”實施比例從原來的30%增長到40%,廣州是否隨之而變?截至記者發稿前,廣州市教育局暫未有明確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