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右江民族醫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右江民族醫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右江民族醫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右江民族醫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右江民族醫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及招生考試工作其他相關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右江民族醫學院,學校代碼為10599,英文名稱為“Youjiang Medical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百色市。
第三條 右江民族醫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醫學院校,主管部門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及招收外國留學生資格,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高校。
第四條 學校具有悠久的辦學歷史,自1958年創建以來,面向全國招生,是以醫學學科和優勢學科,醫、文、理、管等多學科協調發展,質量優秀、特色鮮明的高等醫科院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相關職能部門及二級學院(系、部)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委員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六條 招生就業工作處是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政策規定,組織開展學校招生日常業務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招生工作的實施。
第八條 學校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招生錄取現場,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根據自治區教育廳下達招生計劃,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討論、院長辦公會審定,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備案。
第十條 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將招生來源計劃按要求報送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備案,并按規定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報考條件
(一)考生在政治上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勤奮學習,志愿獻身醫學事業。
(二)招生對象是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考生,民族不限。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學校招收的少數民族考生比例在65-70%左右。
(三)學校以英語為外語基礎教學,外語語種非英語的考生慎報我校各專業。
(四)我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結合醫學人才培養和醫藥類專業就業、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對考生身體狀況提出以下補充規定:
1.報考我校各專業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報考護理學專業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5米以上;助產專業限招女生,要求身高1.55米以上。
2.醫學類各專業不錄取患有色盲、色弱、斜視的考生,不錄取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考生,不錄取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的考生,不錄取兩耳重聽、口吃、嗅覺遲鈍、暈血癥的考生。
3.所有專業不錄取患有癲癇、神經系統疾病、各種傳染病和有精神病病史、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肢體殘疾不能正常運動、先天性疾病影響生活學習的考生。
第十二條 部分專業廣西區內文理兼招,區外僅招理工類考生。學校按照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要求,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考生必須符合報考條件,不符合條件的考生,我校不予錄取,對故意隱瞞者,入學后予以退學處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工作原則,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實施招生陽光工程,貫徹公平、公正、公開,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五條 廣西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的錄取批次安排及錄取辦法進行。臨床醫學(免費醫學定向)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本科專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錄取;少數民族預科生(免費民族預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預科A類批次錄取,普通民族預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預科B類批次錄取;高職專業安排在高職高專普通批次錄取。
外省考生的錄取工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安排及錄取辦法進行。
第十六條 臨床醫學(免費醫學定向)專業為國家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單設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此項目面向廣西招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地(縣)生源。學生被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分別與學校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免費教育協議書和定向就業協議書,承諾畢業后到有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6年。
第十七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加分與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比例投檔。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錄取。
執行平行志愿投檔批次的錄取,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安排。各批次錄取結束后,若部分專業計劃未完成,在征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未完成計劃的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進行“征集志愿”錄取。
執行順序志愿投檔批次的錄取,優先錄取第一院校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在第一院校志愿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愿錄取后未滿額的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