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為了規范學校學生轉專業的工作, 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 、 《 湛江科技學院 全日制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 ,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 制定本辦法。
轉專業工作遵循公開、公平與公正的原則,學校各級部門和經辦人員要嚴格按照本管理規定辦理學生轉專業相關事宜,嚴禁違反程序、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行為。對轉專業中的違規行為及涉嫌違紀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及部門責任。
第一章 組織機構
第一條 學校成立由分管教學工作的校領導及教務處、招生就業處、學生工作處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校級學生轉專業領導小組。校級學生轉專業領導小組工作職責是:修訂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審批各學院學生轉專業名單,審核學生學業成績及轉專業條件等。
第二條 各學院由院長、書記、副院長、副書記和學院秘書等組成學院學生轉專業工作小組。各學院學生轉專業工作小組工作職責是:接受學生轉專業咨詢與申請,組織面試、考試及轉專業學生初審等。
第二章 轉專業的條件
第三條 學生入學后,原則上應在被錄取的專業完成學業。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對擬轉入的專業有興趣,且確有專長,具有擬轉入專業相關的基礎和培養潛質,轉專業更能發揮其專長者;
(二)確有某種特殊困難或情況,不轉專業則無法繼續學習者;
(三)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醫療單位檢查證明不能在原專業學習者;
(四)復學后,本專業無后續班級者;
(五)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申請轉專業者;
第四條 下列情況之一者,原則上不予轉專業: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第五學期及以上者;
(二)考試作弊、學業預警或退學警告者;
(三)在校期間已轉過一次專業者;
(四)藝術類或體育類專業與普通類專業之間互轉者;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者;
(六)休學、保留學籍等學籍狀況不正常者;
(七)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者。
第五條 有關要求:
(一)以身體原因申請轉專業的,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和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書。
(二)以就業原因申請轉專業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三)以專長(特長)申請專業的,須提供專長(特長)的證明材料。
(四)跨學科轉專業學生,一年級可以平級轉專業,二年級原則上降級轉專業。
(五)按照學生當年所在省份招生錄取的生源類別,申請跨學科轉專業需根據轉入專業實際要求增加考試,成績需合格。
(六)非外語專業學生申請轉入外語專業,需加考試2門外語專業的課程,成績需合格。
第三章 轉專業辦理程序
第六條 轉專業學生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每學年辦理一次轉專業手續。每個學年第一學期的第12周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向當前所在學院提交《 湛江科技學院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附件1),該表可在教務處網頁下載。學生當前所在學院審核同意后,將學生轉專業審批表交至轉入學院。
(二)每學年第一學期的第14周由轉入學院安排跨學科門類轉專業學生考試。并公布考試成績。轉入學院在學生轉專業審批表簽署審核意見,經學生工作處審核后交至教務處。
(三)教務處按轉專業要求對擬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復審。并將結果報學校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審批通過后轉專業學生名單在網站(教務處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每學年第一學期16周學校正式發文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和轉入專業及班級。轉專業學生新學期到新專業報到學習。新學期第一周到轉入學院辦理課程成績認定與置換的相關手續。
(五)學校發文批準學生轉專業后,辦理學籍變動手續。符合降級要求的,須同時辦理降級手續并由教務處提交學信網。
第七條 對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轉專業資格,并給予相應處分。
第八條 學生轉專業后,按照新轉入專業的學費標準收取學費。
第四章 轉專業學生管理
第九條 已被批準轉專業、尚未辦理學籍變動手續的學生,必須參加原專業當前學期各門課程的期末考試;曠考、考試不及格者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 轉專業后學生有關成績的管理
(一)學生轉專業后,按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修讀課程。原專業所修課程與轉入專業人才培養方案相同的課程,成績自動轉入所轉專業;其轉入專業課程與原專業已修課程名稱相同或相近,教學目標相近,教學層次、內容相關度在 80%以上,填寫《湛江科技學院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成績置換認定表》(附件2),經課程開設學院審核、轉入專業所在學院審核、教務處審批通過后,成績可予以置換;對于轉入專業已開設而未修讀的課程,應在轉專業后在學生所在學院申請修讀,并于第七學期前完成全部轉入專業所需補修的課程。
(二)轉入學院負責轉入學生的教學計劃安排和后續修讀課程的指導工作。學生轉入新專業后,對學習要求、教學及其他各項管理均與所在班級學生同等對待。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原《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校教發〔2019〕67號)同時廢止。其他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教務處負責解釋。
二、廣東海洋大學寸金學院有哪些專業
院系名稱 | 專業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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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金融學院 | 經濟學、金融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電子商務、國際商務 |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公共事業管理 |
外國語學院 | 英語、商務英語、翻譯、日語、法語 |
智能制造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汽車服務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數字媒體技術、物聯網工程 |
建筑工程學院 | 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園林、城鄉規劃、安全工程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動畫、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攝影、服裝設計與工程 |
會計學院 | 會計學、財務管理、審計學 |
音樂舞蹈學院 | 音樂學、舞蹈編導 |
教育學院 | 小學教育 |
文化傳媒學院 | 漢語國際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