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高考錄取時間安排
2019年廣東高考錄取原則
1.高校根據公布的招生章程的錄取原則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要求及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對省招生辦公室投出的考生電子檔案進行擇優錄取。錄取時,需認真參閱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并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錄取或退檔依據之一。在道德修養、文化素養、綜合實踐、藝術素質等領域中有特殊專長或特別優秀的考生,高校經核準后可優先錄取。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及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
2.高校本科自主招生錄取,省招生辦公室對符合相關高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并填報志愿的考生,全部投檔給有關高校。高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總分、優惠分值,在本校模擬投檔最終確定的投檔線上進行擇優錄取。
3.高校必須按省招生辦公室的規定,按時完成調檔、閱檔、退檔、審核等環節工作,超過時間或不按規定進行錄取的,省招生辦公室根據所發出的考生電子檔案按計劃數及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設置考生電子檔案為預錄取狀態,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有關高校,并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備案。
4.被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或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加高考,并參加本科院校錄取,但不得參加專科層次院校的錄取。如被本科院校錄取,則高職院校自主招生或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成績招生錄取資格自動取消。
5.各高校須在投檔比例數內完成招生任務。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由省招生辦公室公布填報征集志愿的資格線,面向未被錄取的當批次資格線上考生征集志愿,進行二次錄取。征集志愿仍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由省招生辦公室根據生源情況調劑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