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選擇學校和專業是考生們頭疼,往往學校定下來了選擇了廣東培正學院,可是專業不知道怎么選擇?所以我們收到很多小伙伴們咨詢關于廣東培正學院的招生專業目錄在哪里可以查詢及廣東培正學院重點優勢專業是什么?還有考生咨詢2018廣東培正學院錄取結果和錄取認識如何查詢,下面小編就2018廣東培正學院招生簡章招生專業人數及錄取結果查詢做一個詳細說明,可供2017年招生簡章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有關精神及廣東省招生考試相關文件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廣東培正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2059
第五條學校地址:
校本部:廣州市花都區赤坭培正路53號;郵政編碼:510830
第六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民辦高等學校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并取得廣東培正學院正式學籍的本科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廣東培正學院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廣東培正學院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我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學科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招生辦公室為我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我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我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在廣東省,我校錄取批次為本科第二批次。其他省份的錄取批次具體請參照生源省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目錄。
第十六條我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預留計劃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考生專業服從調劑而需要增加的計劃等問題。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藝術類(美術類)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學校視生源情況在此比例內作適當調整。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我校投檔要求的情況下,我校依據專業志愿及考生分數擇優錄取。已投檔至我校的文科類、理科類和藝術類(美術類)考生,在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不退檔。
第二十一條文科類、理科類考生按照以下原則錄取:不設置專業分數級差,考生的專業錄取遵循“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即按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分檔并錄取,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高考總分相同,按高考總分排位前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